恒润股份股票行情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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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一:所属板块 次新股 江苏板块 金属制品
要点二:经营范围 生产、加工锻件、不锈钢法兰盘、碳钢法兰盘、机械零部件;金属材料的研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主营业务—锻件制造 发行人主要从事辗制环形锻件、锻制法兰及其他自由锻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风电行业、石化行业、金属压力容器行业、机械行业、船舶、核电等多种行业。
要点四:行业背景—金属制品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标准,发行人业务所属行业为“金属制品业(分类代码为C33)”项下锻件制造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31号)标准,发行人业务所属行业为“金属制品业(分类代码为C33)”。
要点五:竞争优势—装备工艺优势 一家具有竞争力的锻造企业,不仅要有先进的装备水平,还需具备较高的加工工艺和管理能力。目前发行人拥有油压机、辗环机、空气锤、电液锤及其他各类锻造设备、热处理设备、金加工设备、检测设备等配套设备,可生产直径7.5米以下的各种环形锻件和法兰。
要点六:竞争优势—产品优势 发行人是国内最早一批给海上风电大功率风机配套塔筒法兰的厂商,已成功给我国第一座海上风场——上海东海大桥风电场3.6MW和5.0MW风电样机配套了塔筒法兰,给我国最大海上风电场——江苏如东海上风电场3.0MW和5.0MW风机样机配套了塔筒法兰。公司目前生产的产品直径范围涵盖了市场上绝大多数产品,从最小的公称直径DN15到最大直径7.5米。公司可以为客户提供全套口径环形锻件和法兰产品,便于客户集中采购。
要点七:竞争优势—客户和品牌优势 国际市场方面,公司自2003年设立以来,一直从事法兰和锻件的出口业务。经过10年的发展,公司在欧盟、日本等国家积累了一些优质的客户资源。公司已与德国EUROFLANSCHGMBH、日本BORDERLESSCo.,Ltd.等采购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公司业绩的长期稳定增长提供保证。随着公司技术研发实力、工艺水平、技术水平和质量水平的不断提升,公司获得了通用电气、西门子、德国安保、阿尔斯通、艾默生、三星重工、韩国重山、歌美飒、维斯塔斯等国际知名厂商的合格供应商资质或进入其供应商目录,并向其批量供应风电
要点八:募资投向—年产2.5万吨精加工大型环锻扩产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额24,968.84万元,其中厂房投资3,600.00万元,占比14.42%;设备购置及安装16,276.84万元,占比65.19%;土地购置款2,092万元,占比8.38%;铺底流动资金3,000万元,占比12.01%。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恒润环锻,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根据测算,项目投产,第一年产能达到30%,第二年产能达到80%,第三年产能达到100%。年主营业收入为26,618万元,年利润总额为5,069.62万元,净利润为3,802.22万元,投资利润率为24.50%,投资回收期在所得税
要点九:募资投向—年产1.2万吨精加工自由锻件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额14,986.67万元,其中厂房投入1,800万元,占比12.01%;设备购置及安装10,140.66万元,占比67.66%;土地购置款1,046万元,占比6.98%;铺底流动资金2,000万元,占比13.35%。根据测算,项目投产,第一年产能达到30%,第二年产能达到80%,第三年产能达到100%。年主营业收入为28,800万元,年利润总额为4,954.02万元,净利润为3,715.52万元,投资利润率为39.43%,投资回收期在所得税前为6年,在所得税后为7.15年,内部收益率在所得税前
要点十:募资投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项目拟使用资金总量2,452.5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00万元,占比24.46%,设备购置及安装总投入为1,252.55万元,占比51.07%,研发费用400万元,占比16.31%,主要用于研发课题、研发设计及研发人员培训等。本项目建设将严格按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标准建立,建设的主要目标是:成为企业研发中心,以及国家级产品性能测试实验室。通过新建研发中心大楼,新增各类研发设备、先进检验检测设备和软硬件系统,建立企业未来的技术研究基地;全面提升研发技术水平与检验检测水平,缩短产品研发周期,使公司产品检测
要点十一: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二:自愿锁定股份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该承诺不因其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3)如其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末股份总数的1%,且不影响发行人的控制权
要点十三:稳定股价措施 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则公司应按照规则启动稳定股价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