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敏电子股票行情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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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博敏电子(603936)公司是做什么的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资料
  • 公司简介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高端印制电路板设计和加工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主要产品为2-30层电路板,包括:HDI(高密度互连)板,双面、多层、高频、铝基及软板/软硬结合板,广泛应用于通讯设备、医疗器械、军工高科技产品、检测系统、航空航天、家用电子产品等领域。 公司一贯重视技术研发投入,并持续加大与客户同步开发、产品结构研发和工艺流程研发的力度。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专利权65项,其中发明专利17项,实用新型专利48项,先后被评为“2010年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2012年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公司研发的“HDI印制电路板”产品获梅州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公司研发的“高频微波印制电路阻抗测试方法”荣获深圳市第十届企业新纪录创新项目奖。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深圳博敏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深圳市市级研究开发中心(技术中心类)。 报告期内,公司的行业知名度及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公司于2011年3月、2014年3月连续被CPCA授予行业“优秀民族品牌企业”称号;公司的“BOMIN”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被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公司产品被认定为“广东省名牌产品”和“深圳知名品牌”。
  • 所属地域广东省
  • 涉及概念
  • 核心题材

    要点一:所属板块 广东板块,电子元件板块,次新股板块。

    要点二:主营业务-高精密印制电路板 公司专业从事高精密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多层(含HDI)和单/双面印制电路板。公司的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通讯设备、汽车电子、工控设备、医疗电子、智能安防及清洁能源等领域。主要客户包括百富计算机、沃特沃德、三星电子、格力电器、比亚迪、新大陆电脑、伊顿电气、新国都、华智融和瑞斯康达等国内外知名企业。

    要点三:行业背景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版》,公司所处行业为“制造业”大类中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代码 C39)”。印制电路板是电子产品的关键电子互连件和各电子零件装载的基板,是电子元器件的支撑体和电气连接的提供者,也是结合电子、机械、化工材料等众多领域之基础产品,可以说,几乎所有的电子设备都离不开印制电路板,因而被称为“电子系统产品之母”,不可替代性是印制电路板制造行业得以始终稳固发展的要素之一。

    要点四:产品结构优势 公司具备完善的产品结构,产品涵盖 HDI 板、多层板、单/双面板、挠性电路板、刚挠结合板和其他特殊材质板(主要包括:铝基板、高频板和厚铜板等)。报告期内,公司 HDI 板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超过 50%。 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实施差异化竞争战略,重点生产技术含量高、应用领域相对高端的产品,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在行业内生产准入门槛较低的标准化产品领域进行重复竞争。

    要点五:高端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重点形成了消费电子、通讯设备、汽车电子和工控设备等领域的优秀企业客户群体。公司已成为包括百富计算机、沃特沃德、三星电子、格力电器、比亚迪、新大陆电脑、伊顿电气、新国都、华智融、瑞斯康达、联想、中兴、小米、伟创力和罗姆电子等一大批大型优质客户的供应商。

    要点六:技术和研发优势 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公司共拥有专利权 85 项,其中发明专利 21 项,实用新型专利 64 项,先后被评为“2010 年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2012 年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公司开发的“HDI 印制电路板”产品获梅州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公司研发的“高频微波印制电路阻抗测试方法”荣获深圳市第十届企业新纪录创新项目奖。

    要点七:募资投向-高端印制电路板产业化建设项目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62,024.42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30,110.0万元,建设周期为三年。本项目财务评价计算期为 10 年,可年均新增销售收入为 110,555.56 万元,年均新增税后(25%)利润 14,568.90 万元。所得税前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25.95%、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6.09 年(含建设期);所得税后(25%)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20.54%、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 6.80 年(含建设期),项目的经济效益较好。

    要点八:自愿锁定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缓和谢小梅以及公司股东谢建中和刘燕平均承诺:其所持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远程和黄继茂以及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邓宏喜和韩志伟及其他股东均承诺:其所持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要点九:稳定股价预案 公司股票自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如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情形,公司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结构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将采取以下措施稳定公司股票价格:1、回购股份;2、控股股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要点十:股利分配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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