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所属板块 次新股 医药制造 浙江板块
要点二:经营范围 原料药(碘海醇、盐酸左氧氟沙星)制造(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3月20日);左氧氟沙星、碘佛醇、碘曲伦、碘克沙醇的中间体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行业背景—医药制造业 公司主要产品为化学原料药,根据国家统计局2011年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发行人所从事的行业归属于医药制造业(C27)中的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C2710);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修订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从事的行业归属于医药制造业(C27)。化学原料药行业是医药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医药制造产业链中处于上游位置,为制造化学药物制剂提供原料。化学原料药是化学药物制剂中的有效成份,是由化学合成、生物发酵所制备而成的各种用来作为药用的粉末、结晶、浸膏等。
要点四:竞争优势--高效灵活的研发机制、强大的研发能力 公司是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和浙江省非离子型造影剂高新技术研究中心,公司着眼于X射线造影剂的可持续发展战略,高度重视自主研发能力,积极拓展与国内知名院校及科研机构在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上的合作范围,以最有效的方式整合并迅速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在X射线造影剂产品方面,公司从小试、中试再到大生产转化均具有成熟的经验,公司在该类产品的研发能力行业领先。目前,公司已成功实现多个X射线造影剂原料药的成果转化,部分产品填补了国内企业生产空白。
要点五:竞争优势--产品线丰富 公司已具备产业化能力的X射线造影剂产品有碘海醇原料药、碘帕醇原料药、碘佛醇原料药、碘普罗胺原料药、碘克沙醇原料药,在研产品有碘美普尔原料药;喹诺酮类产品有盐酸左氧氟沙星原料药、左氧氟沙星原料药、甲磺酸帕珠沙星原料药。公司X射线造影剂原料药产品种类齐全,涵盖了全球销量前五的产品,能够充分满足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用药习惯,有效分散了单一产品带来的经营风险。
要点六:竞争优势--区位优势 公司的主厂区位于浙江省台州市,台州目前是国内主要的化学原料药生产及出口基地,与国内位于其它地区的竞争对手相比,公司享有“产业集群效应”。政府依据区域内形势制定的针对性政策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台州市政府将医药产业定位为支柱产业之一,为推动产业集聚、促进行业结构优化升级,台州市政府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发展资金,用于鼓励企业申请国际认证、加强环保、重视研发和境外投资。台州市政府针对性地调整了化学原料药投资项目审批制度,加强了进出口检验、检疫、海关等政府服务体系,公司能享受到高效率的行政服务。
要点七:募资投向--年产2035吨X射线造影剂原料药技改及扩产项目(二期) 本项目是公司年产2035吨X射线造影剂原料药技改及扩产项目的二期建设:年产1330吨碘海醇和年产505吨碘帕醇生产线。本项目投资总额42817.86万元,其中新增房屋建筑物投资14076.56万元,新增设备投资额17594.23万元。项目建成后达产期三年,建成投产后第一年达产50%,第二年达产80%,第三年达产100%。项目完全达产后,可实现年营业收入117000万元,按所得税25%税率计算,项目年税后利润31684.02万元,所得税后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33.37%,所得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为6.41年。
要点八:股利分配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与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公司优先以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的条件下,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要点九:自愿锁定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锦生,股东胡爱敏,股东台州聚合均承诺:“自司太立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本公司持有的司太立股份,也不由司太立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要点十: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果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未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在保证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增持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