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曙光股票行情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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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一:所属板块 中证500板块,上证380板块,沪股通板块,天津板块,电子信息板块,次新股板块,云计算板块。
要点二:经营范围 电子信息、软件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培训;计算机及外围设备、软件制造、批发兼零售;计算机系统集成;物业管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要点三:主营业务-服务器制造、软件开发 本公司主要从事研究、开发生产、制造高性能计算机通用服务器及存储产品,并围绕高端计算机提供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与技术服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电子信息、软件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培训;计算机及外围设备、软件制造、批发兼零售;计算机系统集成;物业管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要点四:定向增发-募资14亿 投环境监测系统 另推股权激励计划 2015年4月24日公告,公司拟不低于65.30元/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144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14亿元,其中,10亿元投资于环境质量监测分析预警一体化系统,4亿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的环境质量监测分析预警一体化系统项目属于公司高性能计算机、存储产品在环保等细分行业的应用延伸,并将扩展公司云计算服务的业务范围。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相关的产品种类将更加丰富,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的4亿元将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另外,公司拟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275人。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300万股限制性A股股票,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30000万股的1%;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8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9.57元/股。
要点五:行业背景 本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信息技术领域高端计算机行业。高端计算机技术是国际公认的信息技术的战略制高点,是体现国家科技竞争实力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目前,高端计算机处理能力不断提升,高端计算机的应用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在信息处理领域,随着数字、文本、图片、声音、视频均先后实现数字化,使得人类全部的信息交流形式均可以在统一的计算机和网络环境中处理;在科学计算领域,计算仿真已经成为人类继理论研究、实验验证之后的第三种实现技术创新的方法。高端计算机在人类社会生产生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要点六:技术优势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高性能计算机、通用服务器和存储产品的研发,并围绕高端计算机提供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与技术服务。近年来本公司承担了多个国家“985”计划、“核高基”项目、国家发改委安全专项及工信部电子基金等重大技术研发任务。通过多年技术积累,本公司掌握大量高性能计算机、通用服务器及存储领域的核心技术,在本领域实现国内领先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本公司发起制订的高性能计算机和刀片服务器等相关电子行业标准五项,其中两项已公示,三项完成立项。本司研发心获得国家改委等六部批准,成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要点七:募资投向-ParaStor300并行分布式云存储项目 为了适应云计算主的 IT 环境,发展云存储系统就成为了必然趋势。公司为应对市场竞争的需要,投资10,000万元于该项目。可实现的经济指标分别为内部收益率31.20% ;财务净现值6,552.03 万元;投资回收期4.4 年(含建设期);预计销售毛利率37.60% 。
要点八:募资投向-CloudView2.0云计算管理系统项目 为顺应技术发展的趋势,公司总投资10,000万元实施该项目。项目建设期为 1.5 年。可实现经济各指标:内部收益率29.57%;财务净现值5,567.80 万元;投资回收期4.43 年(含建设期)。
要点九:募资投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是公司现有业务特点的内在需求,是公司扩大规模、实现可持续增长的必然要求。公司应收账款集中于年末回收的特点导致了公司营运资金需求紧张,同时要偿还的短期借款余额使得公司实际可用货币资金较少。以本次募集资金 14,850 万元补充营运资金后,将降低公司财务风险,进而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提高资本实力,为公司后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要点十:股利分配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一:自愿锁定股份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科算源、法人股东思科智、自然人股东历军、聂华、杜梅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要点十二:稳定股价预案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则触发控股股东的增持义务。控股股东在触发增持义务后的10个交易日内,应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A股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如有具体计划,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且该次计划增持股票的金额不超过控股股东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处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