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辉能源股票行情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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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鹏辉能源(300438)公司是做什么的

        鹏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料
  • 公司简介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最大的电池生产厂家之一,主要生产聚合物锂离子、锂离子、镍氢等二次充电电池,锂铁、锂锰、锂亚硫酰氯等一次电池,同时还生产充电器、手电筒等电池相关产品,是中国品种齐全的电池制造商。
  • 所属地域广东省
  • 涉及概念 证金持股锂电池新股与次新股
  • 核心题材

    要点一:所属板块 创业板板块,新能源板块,锂电池板块,送转预期板块,特斯拉板块,证金持股板块,电子元件板块,次新股板块。

    要点二:主营业务-绿色高性能电池 公司主营业务为绿色高性能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以“秉持领先技术、倡导行业规范、标志上乘品质、推动企业文明”为经营宗旨,恪守“团队、诚信、创新、感恩”的经营理念,采取“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推出绿色高性能产品”的经营策略,坚持“以工业品发展为主,辅以民用品牌市场建设”的发展思路,立足国内、面向世界,全力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内最专业的电池制造企业。经过10多年的发展, 公司目前已成为化学电池行业内在技术创新、 技术应用、配套体系和产品种类方面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 公司主要产品以锂系列电池为核心, 广泛应用于电子数码产品、 电子烟、 视听设备相关配套产品、 电动玩具、电子安防设备、智能仪表、电动工具、电动交通工具、储能等领域。公司电池产品种类包括绿色高性能锂一次电池、绿色高性能锂离子电池及镍氢电池,主要产品为锂铁电池、锂锰电池、锂离子电池及镍氢电池。

    要点三:行业背景-电池制造行业 我国电池行业受内因和外因的推动快速发展。外因方面,首先,下游市场的快速发展,对电池的比能量、比功率、快速充放电能力、重量等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在中高端应用领域,新型电池如锂二次电池、锂一次电池对传统电池如镍氢电池、铅酸电池、锌锰电池、碱锰电池等形成升级替代。其次,由于社会整体环保意识的推动,二次电池特别是绿色环保的二次电池产品使用群体将逐渐增加,电池行业整体将朝着绿色环保高性能的方向发展。内因方面,首先,目前我国在一些电池的关键原材料正在逐步实现国产化,随着电池原材料国产化进程的推进,我国电池行业将获得更大的全球竞争优势。其次,随着新型电池如锂二次电池、锂一次电池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产品性能将进一步提升,产品成本将进一步降低,未来将成为我国电池行业的主要产品,获得巨大的市场份额。

    要点四: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技术研发实力较强:2002年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公司成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07年,公司被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公司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011年8月,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13年6月公司被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授予“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2013年12月公司被评为广东省重点创新帮扶500家高成长性中小企业(限民营企业)等。公司核心经营团队系从事技术研究出身,自公司设立以来,不断探索行业前沿领域,研发出各类专利技术,并在实践中得到应用,产出了一系列高性能电池产品。目前公司已获得各类专利48项,其中发明专利17项,实用新型专利27项,外观设计专利4项。

    要点五:成本控制优势 公司通过长期诚信合作,形成了良好的供应链管理系统,与上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由于公司规模较大,通过大批量的采购获得了较强的议价能力,确保原材料供应充足的同时保证价格相对平稳。公司研发团队实力强大,对相关材料进行持续跟踪和测试,不断寻求成本更低、性能更好的替代材料。另一方面,公司从设计端就积极改进优化生产工艺,减少原材料耗用,提高生产效率。报告期内,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为电池产品的生产成本的下降提供了有力保障。电池生产具有极强的非标准化、小批量的特点,公司在生产实践中,为了获取利润,同时减少非标准化和小批量带来的频繁设备调试的影响,必须充分理解设备属性,并按照不同电池产品建立快速响应的柔性化生产体系,极大地降低了公司的成本,并直接提升了公司的盈利水平。

    要点六:募资投向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7,819万元分别投资绿色高性能锂离子二次电池扩建项目、绿色高性能一次锂铁电池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述项目总投资为38,908万元,建设期均为一年。绿色高性能锂离子二次电池扩建项目主要生产锂离子电池,项目达产后产能为 9,000 万安时,项目建成投产后,第一年达产 50%,第二年达产 100%。绿色高性能一次锂铁电池扩建项目主要生产锂铁电池, 项目达产后产能为 1,500 万只, 项目建成投产后,第一年达产 50%,第二年达产 100%。

    要点七:股利分配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要点八:稳定股价预案 公司上市后 3 年内出现持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公司控股股东将在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3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3个交易日内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露增持发行人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发行人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 (不包括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发行人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控股股东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

    要点九:自愿锁定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信德、公司股东夏仁德、李刚、金铮、谢祖玲、徐彬、广州铭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该等股份。公司股东深圳市中和春生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持有本公司股票在工商登记变更登记之日(2011年12月30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 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该等股份的比例不超过该等股份总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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