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强生物股票行情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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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强生物(300406)公司是做什么的

        九强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资料
  • 公司简介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生化诊断试剂("金斯尔"品牌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营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除了常规项目之外,还拥有半胱氨酸、胱抑素C等新项目.其中,同型半胱氨酸试剂盒已获得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和北京市工业项目产业化扶持基金,并入选国家火炬计划的项目立项.公司是国内三甲医院的主要供应商,而且产品也已通过CE认证开始销往欧美发达国家。 2007年12月,公司的同型半胱氨酸诊断试剂产品获得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颁发的国家火炬计划项目证书。2009年4月至2010年11月,公司的胱抑素C、同型半胱氨酸、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前白蛋白、单胺氧化酶MAO、钾等诊断试剂产品先后被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评为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2010年1月,公司的胱抑素C、同型半胱氨酸、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等诊断试剂产品被北京企业评价协会授予科技创新产品奖。2011年7月,总前列腺特异抗原诊断试剂成为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重点项目;2011年8月,钾诊断试剂被列为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2012年5月,1,5-脱水-D-山梨醇测定试剂盒(酶法)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2012年12月,肌红蛋白诊断试剂被评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技术新产品;2013年8月,甲胎蛋白检测试剂盒被评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技术新产品。
  • 所属地域北京市
  • 涉及概念 证金持股生物医药
  • 核心题材

    要点一:所属板块 创业板板块,证金持股板块,北京板块,医药行业板块,次新股板块。

    要点二: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生产III类:体外诊断试剂、电子设备;批发III类:临床检验分析仪器、体外诊断试剂。一般经营项目:研究、开发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电子设备;销售自产产品;批发电子设备;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货物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转让。

    要点三:主营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辅以销售生化分析仪器,是我国体外诊断试剂行业的知名企业。公司已获得自产产品注册证书114个,其中体外生化诊断试剂注册证书113个,生化分析仪注册证书1个,是我国生化诊断试剂细分行业中产品品种最齐全的生产厂商之一。 公司目前的主要诊断试剂种类有肝功类、肾功类、血脂类和糖代谢类等。公司自有品牌“金斯尔”是行业内知名品牌,产品覆盖生化诊断试剂的大多数项目,主要产品包括胱抑素C、同型半胱氨酸、总胆汁酸(TBA)、载脂蛋白A1、载脂蛋白B、酶法钾、酶法钠等诊断试剂。同时,公司还代理销售英国朗道公司、德国西门子公司及少量其他国外厂家生产的体外诊断试剂,代理销售日本大塚电子株式会社、荣研化学株式会社、德国西门子公司及少量其他国外厂家生产的体外诊断分析仪器,该项业务与公司销售试剂业务属同一种业务。

    要点四:重大合作-威高医检战略合作协议 2015年6月9日晚间公告称,公司近日与山东威高医学检验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威高医检”)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后者拟向公司采购医学检验试剂,并共同开展市场推广活动,合作有效期至2018年6月4日。  据介绍,威高医检是威高集团下属公司,威高集团始建于1988年,是中国领先的医疗器械产品生产企业,下辖医用制品、血液净化、骨科、医疗装备、药业、心内耗材、医疗商业、房地产等8大产业集团。威高医检专注于医学检验领域,依托威高全产业链优势,为医疗机构提供医学检验整体解决方案。

    要点五:行业背景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10月修订),公司所处的体外诊断试剂行业属于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C27);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中的生物药品制造(分类代码C2760)。 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生物行业,细分行业为生物制品行业中的体外诊断试剂行业。 体外诊断试剂属于生物医药行业。相比世界生物产业强国,我国的生物产业尚处于发展初期,国家政策的扶持对生物产业企业的发展起关键作用。体外诊断试剂行业是知识密集、多学科综合的产业,研究开发领域技术含量高、开发周期长,生产领域技术复杂、革新难度大、质量要求严格,因此进入门槛较高。 同时,体外诊断试剂行业在政策方面也存在较高的进入壁垒。在我国体外诊断试剂市场上,常规产品生产厂家众多,市场竞争激烈,利润率已越来越低,加之医改政策的推行,通过招标降低医院的采购成本已成趋势;但仍然还有很多的高端产品需要依赖进口,由于缺乏充分的市场竞争,价格难以下降;同时新产品出现会提升整个行业的平均利润水平。总之,未来几年我国体外诊断试剂行业的利润水平总体将呈稳定或略有下降的趋势。

    要点六:管理优势 公司的领军人物直接影响公司的核心价值观、企业文化和发展战略。公司创始人邹左军董事长、刘希总经理均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按照正规高等教育方式培养的中科院第一批博士,两人缜密的理学逻辑思维方式、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持续学习的习惯形成了公司特有的企业文化和发展战略。庄献民常务副总经理作为公司引进的职业经理人,具有丰富的企业运营管理经验。公司良好的企业文化、正确的发展战略与先进的管理相结合是保证公司在激烈的竞争环境和变化的市场环境下持续增长的首要原因。

    要点七:营销网络及技术服务优势 公司在销售模式上不断创新,注重吸收和采纳先进的营销理念和方式,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经销和直销相结合、经销为主、直销为辅”、“诊断仪器+诊断试剂”联动销售的营销模式,形成了遍布全国的营销网络。针对体外诊断试剂的产品特性以及使用特点,公司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市场推广——销售——售后服务”营销和技术服务模式,公司各部门相互协作形成对用户的全方位优质服务,公司市场部负责市场调研和分析、公司产品策划和推广,销售部专门负责拓展新客户以及做好经销商、直销客户的沟通协调和售前售后服务工作,技术支持部负责对客户进行新产品培训、故障排除等售后技术服务。公司的营销网络和技术服务贴近市场和临床一线,一方面推动了公司产品的销售,提高了客户满意度及对公司产品认知度、忠诚度,从而建立和维护了良好的客户关系,另一方面能使公司及时了解临床检验的需要,便于从终端客户处搜集产品质量方面的反馈信息,为公司研发新产品、改善产品质量提供支持。公司营销网络和技术服务优势有利于公司产品推广,使公司产品在重点医院的使用率较高,其中三甲医院的覆盖率达到70%以上。

    要点八:研发与技术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是高科技企业,2001 年即取得了新准字第GF4678号《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于2008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11年10月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公司具备较高的诊断试剂研发能力和优势,现已全面掌握了国内外领先的生化诊断试剂及能应用于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的免疫比浊诊断试剂的多项核心技术。公司研发与技术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研发队伍;二是公司为试剂研发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支持;三是公司有效的研发组织和激励机制是公司研发能力的支撑;四是公司丰富的研发成果是研发优势的显著体现;五是公司拥有国内领先的生化诊断试剂关键技术、胶乳增强型免疫比浊诊断试剂关键技术;六是公司筹建了研制诊断试剂原料的分子生物学实验室。

    要点九:产品结构与质量优势 公司产品品种齐全、优势产品突出,具有明显的质量优势:一是产品品种齐全;二是优势产品突出;三是产品质量优势;四是公司产品获得了一系列奖励和荣誉。

    要点十:募资投向-扩大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规模项目 该项目将充分利用公司在体外诊断试剂研发生产方面的技术积累,针对心脑血管、糖尿病、肝病、肾病等疾病的医疗检测,利用体外诊断试剂所需的核心工艺技术,扩大体外诊断试剂的现有生产规模,形成较强的可支撑未来业务发展的针对核心产品的大批量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为9,380万元,其中新增建设投资7,27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105万元。项目建设目标为在原有产能基础上新增年产肝功类试剂16.25万盒、心脑血管类试剂13.75万盒、糖代谢类试剂2.2万盒、肾功类试剂10.5万盒、其他类试剂7.84万盒,共计新增年产试剂50.54万盒,对应新增容量约为18.5万升的生产规模。 为完成以上建设目标,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是:一是在现有厂区内新建生产厂房及改造相关配套设施,共计建筑面积3,500m2,以满足产品扩大生产规模的基础条件;二是购置必要的生产设备82台(套),检测及质量控制设备12台(套),建设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生产线,扩大现有产能规模。该项目达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为37,762万元,年利润总额13,522万元,年税后利润11,494万元。项目总投资收益率为144.2%,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9.8%,所得税后财务净现值(贴现率12%)为25,307万元,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2年)3.3年,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为122.5%,项目经济效益较好。

    要点十一:募资投向-新建研发中心及参考实验室项目 该项目将充分利用公司在体外诊断试剂研发生产方面的技术积累,针对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肝病、肾脏病等疾病的医疗检测需求,研发体外诊断试剂所需的核心工艺技术,进行新产品开发,完善现有产品技术指标,不断降低原材料成本,并在产品溯源等方面实现与国际监管标准的接轨。项目总投资12,488万元,全部为建设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是:一是在现有厂区内新建研发中心及参考实验室场地并进行相关配套设施改造,共计建筑面积5,000m2,以满足产品研发及实验的基础条件;二是购置研发中心所需仪器设备购置106台(套),参考实验室所需仪器设备104台(套)。该项目属于研究开发类,项目完成后,不直接生产产品,而是进行产品和技术的研究开发,其“产品”的形式是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由于目前研发中心的技术成果主要供公司生产使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是持续不断的研发投入对企业经济效益的贡献非常明显。本项目的建成将有效缩短产品开发周期、改进生产工艺水平、提高产品质量,从而更好地适应市场多样化和产品高质量的需求,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的产品定价能力与盈利能力。

    要点十二:募资投向-营销中心及网络建设项目 该项目将充分利用公司在体外诊断试剂市场销售方面的积累,针对心脑血管、糖尿病、肝病、肾脏病等疾病的医疗检测市场需求,开展营销中心及网络建设,搭建覆盖全国的营销体系,从而进一步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项目总投资2,140万元,全部为建设投资,资金运用计划为:第一年投入856万元,第二年投入1,284万元。项目的建设内容是:一是在现有场地内进行北京营销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建立集产品展示、客户培训、营销信息化及市场推广为一体的营销体系;在上海、广州、沈阳、西安及武汉租赁相关场地,进行各区域营销分中心建设。二是购置营销中心及各分中心所需的软硬件设备,以营销中心及各地分中心为基础搭建起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营销中心和网络建设作为本公司整体战略实施和持续营销战略的一部分,是公司持续执行既定营销策略的延续与拓展,不进行单独的财务评价。项目实施后,效益主要体现在公司销售能力的提升。

    要点十三:与迈瑞生物签署OEM框架合作协议 2015年5月17日发布公告,公司与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生化分析仪购销及OEM产品合作事宜,近日签署了《框架合作协议》。

    要点十四:推逾百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2015年5月19日发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拟向共计13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108.5903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44%,授予价格为27.12元/股,为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54.23元/股的50%。根据公告,公司此次计划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3人,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核心销售人员。其中首次授予97.7313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9%,预留10.859万股,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的10%。

    要点十五:股利分配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和发展战略的实际需要的前提下,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现金方式优先于股票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公积金后进行现金分红。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的考虑,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合理因素出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在实施现金分红的同时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要点十六:自愿锁定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邹左军、刘希、罗爱平、孙小林均承诺:所持九强生物股份扣除公开发售后的部分,自本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瑞丰成长承诺:所持九强生物的股份,扣除公开发售后的部分,自九强生物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该股份,也不要求九强生物回购该股份。除上述股东外,公司其他股东均承诺:所持九强生物的股份,扣除公开发售后的部分,自九强生物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该股份,也不要求九强生物回购该股份。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邹左军、刘希、罗爱平、孙小林、庄献民共5人承诺:在前述锁定期结束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累计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要点十七:稳定股价预案 公司首次公开公司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相关的计算对比方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将通过回购公司股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含独立董事)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在前述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不因其在此期间不再作为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和/或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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