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华股票行情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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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菲利华(300395)公司是做什么的

        菲利华股份有限公司资料
  • 公司简介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专注于石英玻璃及石英纤维材料的研发生产,现已成为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高纯石英玻璃材料和石英玻璃纤维的供应商.公司主导产品为石英玻璃锭、筒、板、管、棒、环、片以及石英玻璃纤维系列。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石英玻璃材料及制品、石英纤维及制品的研发生产,特别是近十年来,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积累了诸多具有自有知识产权的产品设计和制造技术,承担了国家和省级科研项目十多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拥有已授权专利22项,其中发明专利7项(含国防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15项。同时,在不断研发的过程中,本公司还形成了多项非专利专有技术,培养出了一大批业内优秀的技术人才,建成了一个有国际同行业高端技术人才加盟的专家顾问团队。公司现有高级工程师10人(其中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专家津贴)、主要研究开发人员76人,团队人员结构合理、稳定性良好。 目前,本公司已经拥有了一个包括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湖北省高性能石英玻璃及石英纤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理工大学菲利华石英玻璃及石英纤维研发基地、湖北省博士后产业基地“四位一体”的自主创新平台。多年来公司在核心业务石英玻璃材料的技术开发方面投入大量资金,形成了自动控制制锭成套设备的专有技术和熔制工艺。除坚持不懈地进行产品和技术创新之外,公司还不断优化技术管理模式和流程,进行制度和流程的创新。2011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向全省16家企业授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本公司名列其中。 2012年12月,本公司被确定为第五批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是荆州市首个入选的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湖北省首家入选的中小成长型企业。 公司已通过ISO9001、ISO14001和OHSAS18001体系认证,生产的FLH321天然石英碇材(一种半导体用高性能石英玻璃材料)于2011年上半年通过了东京电子的材料认证,成为目前国内首家获得国际主要半导体设备制造商认证的石英玻璃材料企业。2011年6月,本公司获得荆州市人民政府授予的首届“荆州市荆江质量奖”(唯一获奖单位)。本公司已获得3项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8项湖北省重大科学技术成果证书及其它多个科研成果奖项。
  • 所属地域湖北省
  • 涉及概念 蓝宝石航天军工
  • 核心题材

    要点一:所属板块 玻璃陶瓷板块,蓝宝石板块,湖北板块,次新股板块,社保重仓板块,太阳能板块。

    要点二: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石英材料及制品。

    要点三:主营业务-高性能石英玻璃、石英纤维 公司主要从事光通讯、半导体、太阳能、航空航天及其他领域用高性能石英玻璃材料及制品、石英纤维及制品的生产与销售业务。公司为目前国内首家获得国际主要半导体设备制造商认证的石英玻璃材料企业(公司生产的半导体用高性能石英玻璃材料FLH321 天然石英锭材于2011 年上半年获得东京电子的认证),是全球少数几家具有石英纤维批量产能的制造商之一。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光通讯生产中使用的石英玻璃材料及制品、半导体生产中使用的石英玻璃材料及制品、太阳能生产中使用的石英玻璃材料及制品、航空航天及其他领域生产中使用的石英纤维及制品。公司主要产品的应用领域包括:应用于光通讯领域作为光纤生产过程中的各种石英棒、石英管;应用于太阳能领域中作为生产单晶硅的载体材料;应用于半导体领域中作为晶圆处理、蚀刻设备中的载体材料、光掩膜基板、电绝缘材料、密封法兰等;应用于航空航天领域作为各种飞行器的耐高温增强透波材料、绝热材料等。

    要点四:行业背景-军工 公司的主营业务属于军工业务。2011 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将“空中交通管制和通讯导航系统建设”、“机载设备、任务设备、空管设备和地面保障设备系统开发制造”、“多普勒雷达技术及设备制造”作为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2011年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知识产权局联合修订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 年度)》将空管全固态一次雷达和S 模式二次雷达、合成孔径雷达,通用航空机场雷达,机动多功能航管雷达,机场场面监视雷达,雷达综合应用平台,组网雷达数据分析与共享平台等领域作为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另外,军品的国内市场呈现买方垄断格局,军方是军品唯一的最终客户,军品生产企业的产品销售依赖于军方采购。尤其对于指挥自动化整机产品而言,由于该类产品的特殊性,其国内销售一般直接面向军方,对军方的依赖性更强。国外市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只有军贸公司才能从事军品出口业务,军品生产企业的外贸出口是通过军贸公司进行的,对其存在一定的依赖性。

    要点五:专业化优势 公司前身湖北省沙市市石英玻璃总厂于1966 年建成投产,自建成以来一直专注于石英玻璃材料核心业务,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及技术创新,取得了多项在国内具有领先水平的专利和专有技术,同时培养了一批精通石英玻璃技术研发、生产组织管理、市场营销的专业人才。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均为多年在公司或其前身从事石英玻璃材料的研发生产及管理业务,熟悉石英行业且具有清晰的发展方向。公司管理层长期保持稳定,丰富的市场经验有助于公司理解和把握石英玻璃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在与国内外主要企业的竞争中处于领先优势。

    要点六:自主创新优势 公司以“专注、诚信、创新、进取”为核心价值观,四十多年来专注于石英玻璃材料、石英纤维及制品的研发生产。特别是近十年来,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积累了诸多具有自有知识产权的产品设计和制造技术,承担了国家和省级科研项目十多项。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拥有已授权专利23 项,其中发明专利8 项(含国防专利1 项)、实用新型专利15 项。同时,在不断研发的过程中,本公司还形成了多项非专利专有技术,培养出了一大批业内优秀的技术人才,建成了一个有国际同行业高端技术人才加盟的专家顾问团队。公司现有高级工程师11 人(其中3 人享受国务院特殊专家津贴)、主要研究开发人员76 人,团队人员结构合理、稳定性良好。

    要点七:产品品牌及市场优势 目前高性能石英玻璃材料及制品、石英纤维及制品主要服务于光通讯、半导体、太阳能、航空航天等领域,下游客户对产品的品质可靠性及稳定性等要求较高,因此产品质量的可靠及稳定性直接影响到公司品牌及声誉。本公司建立了产品设计、生产、验证、销售的全面完整质量控制体系。为确保产品符合国际和国内安全、可靠、环保的要求,本公司已通过ISO9001、ISO14001 和OHSAS18001 体系认证,生产的FLH321 天然石英锭材于2011 年上半年通过了东京电子的材料认证,成为目前国内首家获得国际主要半导体设备制造商认证的石英玻璃材料企业。近十年来,本公司通过积极拓展海外业务和参加海外行业展会逐步建立了其品牌在海外的知名度,特别是在日本、韩国、台湾等亚洲市场已拥有良好的口碑,具有较强的品牌优势,是亚洲市场光纤生产企业的主要配套厂家,全球半导体石英玻璃材料的重要供应商。

    要点八:募资投向-电子信息产品用石英玻璃材料及制品生产建设项目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7,000万元投资电子信息产品用石英玻璃材料及制品生产建设项目。本项目总投资额为 41,094 万元,项目建设分两个区域:在本公司荆州市东方大道现有厂区内新建合成石英制锭生产区,产品加工生产区;在潜江市王场镇潜江菲利华现有厂区内新建天然石英锭生产车间,项目建设期为 2 年。本项目依托公司自身生产的高纯石英锭用于生产石英玻璃材料及制品,项目建成后将新增200 吨/年的合成石英玻璃锭产能,主要用于光掩膜基板、精密光学用制品的生产;新增2,400 吨/年天然料石英玻璃锭产能,主要用于半导体、太阳能用石英锭、石英筒、石英管、石英板片环等制品的生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要点九:股利分配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现金分红方式优先于股票股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用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且每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本次实际分配利润的20%。

    要点十:稳定股价预案 公司上市后3年内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规定,则触发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份方案。包括采取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及高管增持公司股票、公司回购股票、相关方承诺延长所持股票的锁定期等措施。如控股股东未能履行上述增持义务,则公司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扣留,同时其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履行上述增持义务。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上述增持义务,则公司有权将应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现金分红予以扣留,同时其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上述增持义务。

    要点十一:自愿锁定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邓家贵、吴学民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届满后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 个月。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时,需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 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减持公司股份。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 年。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公司有权扣留同等金额应付现金分红。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风险提示:股市有风险,量力而行。千股千评通过股票在线分析系统加工客观数据而成,仅供参考,不构成绝对投资建议。股票投资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最新 txt1 更新 tx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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