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赛康股票行情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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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奥赛康(300361)公司是做什么的

        奥赛康股份有限公司资料
  • 公司简介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消化类、抗肿瘤类及其他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 公司消化类产品主要为质子泵抑制剂(PPI)注射剂,主要产品包括注射用奥美拉唑钠(商品名:奥西康)、注射用兰索拉唑(商标名:奥维加),其中奥西康主要用于消化性溃疡出血、吻合口溃疡出血等,奥维加主要用于口服疗法不适用的伴有出血的十二指肠溃疡.报告期内奥西康是公司业务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占公司营业收入和毛利的比例均超过50%.同时,公司生产的PPI注射剂品种还包括注射用泮托拉唑钠(商品名:潘美路). 公司抗肿瘤类产品主要包括铂类等抗肿瘤类用药和抗肿瘤辅助用药,其中铂类抗肿瘤类用药主要产品包括注射用奈达铂(商品名:奥先达)、注射用奥沙利铂(商品名:奥正南),其中奥先达主要适用于头颈部癌、非小细胞肺癌、食管癌、卵巢癌等实体瘤,奥正南主要适用于经过氟尿嘧啶治疗失败之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抗肿瘤辅助用药主要包括注射用右丙亚胺(商品名:奥诺先),奥诺先主要适用于接受阿霉素治疗累积量达300mg/m2,并且医生认为继续使用阿霉素有利的女性转移性乳腺癌患者.同时,公司还拥有多西他赛注射液(商品名:奥名润)、紫杉醇注射液(商品名:奥素)、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商标名:奥天成)等所在市场容量较大的抗肿瘤类用药. 2011年,公司在国内的注射用PPI市场中的市场份额为21.48%,排名第二. 公司自行研发的"国内首创右丙亚胺及粉针剂的研制与产业化项目"曾获国家科技部颁发的国家火炬计划项目证书、江苏省科技进步奖、南京市科技进步奖. 公司成立以来,先后于2008年、2011年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于2009年、2011年先后被评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67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其中发明专利38项、外观设计专利29项;药监部门颁发的78个药品批准文号,其中化学药物注射剂65个、原料药13个;新药证书19个. 公司现设有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委员会批准成立的"江宁区博士后工作站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分站",并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授予"江苏省抗消化道溃疡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荣获中国医药信息中心颁发的2010年和2011年的年度医药行业"国内最佳研发产品线"十佳工业企业称号.
  • 所属地域江苏省
  • 涉及概念
  • 核心题材

    要点一:所属板块 创业板板块,独家药品板块,江苏板块,医药行业板块。

    要点二: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药品生产(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新药的研发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要点三: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药品生产(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新药的研发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要点四:主营业务-消化类、抗肿瘤类药品 公司主要从事消化类、抗肿瘤类及其他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消化类产品主要为质子泵抑制剂(PPI)注射剂,主要产品包括注射用奥美拉唑钠、注射用兰索拉唑,其中奥美拉唑钠主要用于消化性溃疡出血、吻合口溃疡出血等,兰索拉唑主要用于口服疗法不适用的伴有出血的十二指肠溃疡。公司抗肿瘤类产品主要包括铂类等抗肿瘤类用药和抗肿瘤辅助用药,其中铂类抗肿瘤类用药主要产品包括注射用奈达铂、注射用奥沙利铂,其中奈达铂主要用于头颈部癌、非小细胞肺癌、食管癌、卵巢癌等实体瘤,奥沙利铂主要适用于经过氟尿嘧啶治疗失败之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抗肿瘤辅助用药主要包括注射用右丙亚胺。同时,公司还拥有多西他赛注射液、紫杉醇注射液、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等所在市场容量较大的抗肿瘤类用药。

    要点五: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自成立之初,即视产品和技术创新为公司发展的核心,并始终坚持以产品和技术创新为主导的专业化发展战略。截至2013年9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92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其中发明专利60项、外观设计专利32项;药监部门颁发的83个药品批准文号,其中化学药物注射剂67个、原料药16个;新药证书21个。公司拥有超过270名专业研发人员,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120余名,现设有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委员会批准成立的“江宁区博士后工作站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分站”。公司目前进行自主研发的主要在研项目有25个,其中18个已经申报至国家药监局,目前正在评审过程中。其中包括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制备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抗肿瘤药物靶向给药新剂型奥沙利铂脂质体注射液,该品种已经向国家药监局进行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奥沙利铂脂质体注射液为国内首创,与奥沙利铂普通剂型相比具有疗效好、药效长、靶向性强和毒性低等优点,属于抗肿瘤药物新剂型。

    要点六:品牌优势 公司商标“奥赛康®”荣获江苏省著名商标,并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在国内临床尤其是在消化及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中享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成立以来,本公司先后于2008年、2011年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于2009年、2011年先后被评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在上海医药工业研究会、全国医药技术市场主办的“2010年第27届全国医药工业信息年会暨首届全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和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主办的“2013年第30届全国医药工业信息年会暨2012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评比中,以及在2011年至2013年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等单位主办的化学制药行业品牌峰会上,公司均入选百强企业;同时被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编制的2009年和2010年《中国医药统计年报化学制药分册》收录入百强榜;并荣获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评选的“2011年中国医药工业最具投资价值企业(非上市)”和2011年至2013年连续三年“中国医药研发产品线最佳工业企业”。

    要点七:募资投向-二期产能扩建项目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56,101万元用于本项目的建设。项目拟在公司现有生产场地按照新版GMP标准,新建一座三层建筑,主要用于消化类药和抗肿瘤药扩大生产。项目完全建成后,公司的普药年实际生产能力将提升至6,000万支,主要用于生产注射用兰索拉唑等消化类产品,抗肿瘤药品年实际生产能力将提升至1,600万支,主要用于生产目前公司在产的抗肿瘤药品和未来研发成功投入生产的新药产品。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2.5年,项目投资均为建设投资,在建设期全部投入。项目达产后,预计投资利润率46.12%,税后内部收益率36.49%,投资回收期5.09 年(含建设期)。

    要点八:募资投向-新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4,985万元用于本项目的建设。本项目拟建设的新药研发中心,主要功能为研发场所和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38,106m2。新药研发中心的员工数量将扩展到290人,本科以上人员95%以上,重点进行下列领域的研究:制剂研究、分析研究、DDS(药物传递系统)研究、靶向药物研究、合成药物研究、技术改造研究、纳米技术药物研究。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2年,项目投资均为建设投资,在建设期全部投入。

    要点九:募资投向-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3,885万元用于企业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的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财务管理、研发系统项目管理、营销资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生产计划管理、办公自动化等内容。本项目实施地点设在公司总部现有办公行政大楼二层的中心机房内,公司原建有信息中心机房,本项目利用现有用房,总建筑面积约为300m²。项目建设期2年,项目投资均为建设投资,在建设期全部投入。本项目实施后可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全面财务管理的需要、提高生产管理现代化程度的需要及提高市场营销能力的需要

    要点十:募资投向-营销渠道网络建设项目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4,383万元用于营销渠道网络建设项目的建设。本项目由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在南京总部建设营销中心,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南京五地建设营销分中心,在安徽、浙江、广西、海南、吉林等30个省会城市建设省级办事处,并在温州、宁波、厦门、深圳、青岛、大连、苏州等7个经济较为发达的地级市建设地市级办事处。项目建设期2年,项目投资均为建设投资,在建设期全部投入。本项目实施后可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及提高对销售终端服务质量的需要。

    要点十一:稳定股价预案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应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一、控股股东增持。二、公司回购。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回购公司A股股票的具体计划(应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2)应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30日内实施完毕。

    要点十二:股利分配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根据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要点十三:自愿锁定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庆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君茹、CHEN HONGYU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陈庆财的兄长陈庆红、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奥赛康及股东伟瑞发展、就股份锁定的承诺:自公司本次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股东苏洋投资、中亿伟业、海济投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且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人员赵俊、赵小伟、张建义等就股份锁定的承诺:自公司本次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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