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裕重工股票行情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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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裕重工(300185)公司是做什么的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资料
  • 公司简介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长期从事大型锻件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的集大型锻件坯料制备、锻造、热处理、机械加工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公司主要产品包括DN50-1600mm球墨铸铁管管模和MW级风力发电机主轴.公司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拥有MW级风电主轴、球墨铸铁管管模、大型电渣重熔钢锭、数控电梯导轨刨床、超高压锻造大直径厚壁无缝钢管等五个国家重点新产品,是我国最大的球墨铸铁管管模及MW级风力发电机主轴生产企业.截止2010年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5项、1项专利的独占使用权、国家重点新产品5项。
  • 所属地域山东省
  • 涉及概念 涉矿军民融合核电军工通用航空无人机京津冀一体化风电
  • 核心题材

    要点一:所属板块 机械行业板块,创业板板块,深成500板块,无人机板块,证金持股板块,涉矿概念板块,山东板块。

    要点二:经营范围 大型锻件坯料、电渣锭、锻件、管模、数控机床、通用机械非标准设备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铸件制造(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经营)。

    要点三:定向增发-募资14.85亿元投资主业 2015年6月3日晚间发布定增预案,公司拟向不超过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85亿元,拟全部用于核废料智能化处理设备及配套服务项目、大功率风电机组关键零部件制造项目和大锻件制造流程优化及节能改造项目。公司股票将于6月4日复牌。其中,核废料智能化处理设备及配套服务项目拟投资6.54亿元,项目建设期18个月,达产后预计年新增营业收入4.18亿元,年净利润1.78亿元;大功率风电机组关键零部件制造项目拟投资5.17亿元,项目建设期18个月,达产后预计年新增营业收入为6.99亿元,年净利润1.31亿元;大锻件制造流程优化及节能改造项目拟投资3.15亿元,项目建设期约为18个月,项目实施后预计年产生直接节能效益7331.25万元,在正常生产经营期年新增利润总额为4770.85万元。

    要点四:风电主轴制造龙头 公司主要从事大型锻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形成了集大型锻件坯料制备、锻造、热处理、机械加工于一体的完善产业链;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为MW级风力发电机主轴和DN50-1600mm球墨铸铁管管模等,前者是风电设备的关键部件,后者安装在离心铸管机上高速旋转。2007年-2009年,公司分别累计实现风电主轴销售682支、1,863支、2,545支,2008年国内的市场占有率已经超过20%,成为风电主轴的龙头企业,且领先地位逐渐扩大,2010年1-9月份完成风电主轴销售2560支,超过2009年全年总销量。2009年管模产量为912支,国内市场占有率34%,也均居第一。

    要点五:首发募投项目(2012年11月调整) 此次募集资金中41,322.4万元人民币用于年增3,000支3MW以上纤维保持型及直驱式风电主轴技改项目,年净利润为29,225.87万元人民币;12,566.76万元人民币用于年增1,000支高淬透性球墨铸铁管模具技改项目,年净利润为7,934.85万元人民币;27,006.5498万元人民币用于年增5,000tMC级系列高速冷轧工作辊技改项目,其余补充营运资金。以上三个项目建设周期均为2年,投产第1年达产50%,第2年达产70%,第3年产品销量均达到设计生产纲领,税后内部收益率分别为28.79%、29.24%、18.17%。截止2011年一季末募资尚未投入。

    要点六:通裕新能源 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为公司提供锻造用原材料—锻造坯料(特钢钢锭)。截止2011年6月30日,通裕新能源总资产30192.03万元,净资产5373.86万元,2011年1-6月净利润1969.59万元。2011年8月,公司拟用15000万元超募资金向其增资用于其扩大生产规模,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在建的核电装备产业化项目中包含100吨以上大型锻造坯料的制备生产线的需求。此次增资完成后,对通裕新能源2011-2013年度净利润预测分别为3545.26、4442.80和5775.63万元。

    要点七:进军无人机领域 2013年12月,为共同开发飞行器市场,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海杰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二十七研究所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发挥综合优势,实现无人机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在无人机研发制造、有人机及无人机系统应用等领域展开项目合作。双方商定,先期将围绕无人机系统成套解决方案领域,开展全面合作,当前重点合作领域包括:精细化农业植保无人直升机系统研发制造;用于核辐射环境监测和应急的无人机系统;无人机产业化生产;通用航空运营服务。双方将利用常州市相关产业配套齐全,特别是材料研制和加工、装备制造、化工等产业具有的雄厚工业基础和较强生产配套能力优势,争取3~5 年内达到一定的规模。

    要点八:子公司获首台无人机供货合同 2014年8月14日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海杰冶金与常州市源程特色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简称“源程合作社”)于8月14日签署了《无人机供货合同》,合同金额为18万元。该合同为海杰冶金首台无人机产品订单。公司表示,,无人机产品研发是海杰冶金和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点九:设立矿业投资公司 2012年5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9,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通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矿业建设投资,矿业投资与咨询服务,选矿等。本次设立后,公司拟与山东省地矿局在矿业开发方面建立资本、技术、项目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关系,加强资源的开发利用。具体运营模式为首先由公司投资成立矿业投资公司,之后在确保公司控股地位的前提下,逐步通过增资的方式吸纳山东省地矿局旗下公司及其他有实力的公司成为矿业投资公司的股东,并充分利用好各股东各自分别在技术、人才、设备设施等方面的优势,共同保障和促进矿业投资公司实现良好收益。

    要点十:重大合同 2012年4月,公司与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转子轴及锁紧螺母采购框架协议》,协议内容为公司依照合同为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提供风力发电机转子轴及锁紧螺母(规格为 3MW、2MW 和 1.5MW),总金额为人民币131,874,000元。合同的履行期限为2012年3月1日至 2013年2月28日。本合同金额约占公司2011年度销售收入的10.66%。本合同的履行将会给公司今年的业绩带来积极影响。

    要点十一:收购海杰冶金 2012年4月,为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安冶金尽快实现规模化发展,提升其市场开拓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拟变更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8,370万元的使用用途用于收购海杰投资持有的海杰冶金100%股权;海杰投资以现金人民币3,500万元、常州常冶华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常州常冶华天冶金设备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作价人民币1,600万元对金安冶金进行增资。同时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308.1631万元对金安冶金进行增资,增资后,公司仍持有金安冶金51%的股权。本次收购的海杰冶金现有重型厂房建筑面积20,000 多平方米,行车最大起吊重量为200吨,拥有5m×18m数控龙门镗铣床和φ200数控落地镗铣床、4米数控立车等大型加工设备。主要生产产品为冶金机械成套设备及备件、电力设备、汽车备件、工程机械及备件、大型齿轮箱体,具备冶金机械成套设备年生产能力 25,000 多吨。公司预计海杰冶金未来三年将分别实现销售收入1.35亿元、1.8亿元、2.3 亿元,分别实现净利润500万元、1,200万元、1,700万元。

    要点十二:宽厚板坯产业化 2011年3月,公司与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就“高效宽厚板坯”产业化展开合作,其中中科院金属研究所负责进行宽厚板坯技术、工艺、产品的可行性论证,负责宽厚板坯的工装设计和工艺方案设计等;公司提供生产现场,最终实现宽厚板坯产业化。合作期限共5年,项目实施周期为11个月。项目知识产权,双方共有,公司无偿使用相关专利及技术。项目投产后,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从产品年销售收入获收(30亿元以下,则年销售收入的1.5%归其所有;30亿元以上,超过部分按该2%比例归其所有)。

    要点十三:签署《关于投资建设通裕重工临港产业园项目协议书》 2012年11月,公司与即墨市人民政府签署《关于投资建设通裕重工临港产业园项目协议书》,项目一期投资额为7亿元人民币,主要生产海洋工程及航海港口设备、石化及能源装备、环保及能量回收利用设备、新能源及新材料合成设备、核电及电力(水、火电)工程设备、加氢反应器及高压容器成套设备、其他核心零部件等。临港产业园的建设将极大提高公司的生产力,同时有利于开发高端的锻件产品,提高公司总体的竞争力,在国际市场树立品牌优势,与国内外客户建立更密切、更稳定的关系。该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临港产业园项目的顺利实施。

    要点十四:在青岛即墨设立全资子公司 2012年11月,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5亿元人民币在即墨市设立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海洋工程及航海港口设备、石化及能源装备、环保及能量回收利用设备、新能源及新材料合成设备、核电及电力(水、火电)工程设备、加氢反应器及高压容器成套设备、其他核心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此次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是做好公司临港产业园项目建设的前期基础工作,在短时间内不会产生经济效益,但是为临港产业园的建设创造了条件,全资子公司的设立必将有利于公司临港产业园尽快顺利建成投产,促进产业园早日产生经济效益。

    要点十五:自愿锁定承诺 董事长司兴奎及其一致行动人朱金枝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以及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股份;36个月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股份;股东山东高新投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及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股份;其他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亦不质押所持股份,赵美娟、陈秉志还承诺在股票上市后的24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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