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上光电股票行情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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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勤上光电(002638)公司是做什么的

        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资料
  • 公司简介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研发、生产、销售半导体照明产品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公司主营业务包括LED景观照明、LED功能照明、LED显示屏和LED特种照明四个大的系列,其中基于大功率白光LED照明技术的LED功能照明是公司主营业务的主要方面和发展方向。
  • 所属地域广东省
  • 涉及概念 合同能源管理并购投资基金职业教育股东增持节能照明
  • 核心题材

    要点一:所属板块 机构重仓板块,深成500板块,预亏预减板块,LED板块,广东板块,电子元件板块,参股银行板块。

    要点二:经营范围 生产和销售LED照明产品、LED背光源及LED显示屏、LED驱动电源及控制系统、LED庭院用品、LED休闲用品、家用小电器、半导体照明通信、可见光通信、工艺品(圣诞礼品、灯饰等)及五金制品(储物架等)、工艺家私、电线及其铜材等原辅材料、电缆、PVC塑胶材料、奇彩灯、光电子元器件、电器配件;LED芯片封装及销售、LED技术开发与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照明工程、城市亮化、景观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节能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要点三:资产收购-3亿拿下三家公司控股权 2014年12月8日公告称,公司分别与聚创科技、一声喊照明、万城节能三家公司就股权事宜达成初步意向,拟以合计不超过3亿元自有资金收购三家公司各51%股权。据介绍,聚创科技经营范围包括LED显示屏、LED路灯、LED日光灯、LED灯泡、LED筒灯等,公司目前已完成尽职调查工作,正在商讨交易架构,尚未开展审计及评估工作;一声喊照明主营灯具、家用家电产品,公司目前已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其2014年1至10月完成营业收入2.75亿元,正在商讨交易架构;万城节能则从事节能评估、节能项目策划、设计等,目前尚未开始尽职调查工作。

    要点四:主营业务-LED 照明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研发、生产、销售半导体照明产品,为用户提供LED 照明解决方案。业务包括LED 景观照明、LED 功能照明、LED 显示屏和LED 特种照明四个大的系列,其中基于大功率白光LED 照明技术的LED 功能照明是公司主营业务的主要方面和发展方向大功率白光LED 功能照明作为革命性的照明实现方式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受到了世界各国政府的重点支持,市场前景非常广阔,其对公司主营业务的贡献也将逐年大幅提高。

    要点五:特色业务-合同能源管理(EMC) 公司是在照明应用领域率先使用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并具有成熟 EMC 业务操作经验的企业之一,公司通过在合同期内分期获得用户照明节能效益返还实现公司与用户的双赢。随着 LED 照明性价比的不断提高、电费的上涨和相关扶持政策的出台,EMC 模式在公共照明、工业照明和商业照明领域对加速 LED 照明对传统照明的替代进程将发挥出重要作用,未来三年内该模式对公司主营业务的贡献将逐年提升。

    要点六:投资7500万元参股厦门国际银行 2015年3月25日公告称,公司拟以7.5元/股的价格认购厦门国际银行1000万股,投资金额合计7500万元。据介绍,厦门国际银行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1985年8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福建省厦门经济特区设立,成为我国首家中外合资银行,我国唯一一家拥有境外机构的城商行,是我国第一家引入国际金融组织及发达国家战略投资者的商业银行。截至2014年末,厦门国际银行总资产为3489亿元,净资产为154.46亿元,其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6.04亿元,净资产为22.28亿元。

    要点七:行业背景-LED 灯 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和能源紧缺的大背景下,节能减排被提高到战略高度,半导体照明被列入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2010 年9 月国务院审议并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将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决定》提出,现阶段,对包括半导体照明在内的节能环保产业将加大财税金融等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并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从代表灯具整个生命周期总成本的拥有成本上来看,目前LED 灯已经低于白炽灯和普通荧光灯,并且随着LED 灯未来性价比的不断提升,其相较于传统照明的综合成本优势更加突出,其市场渗透率和普及率也将不断提高。

    要点八:技术优势-光管理、热管理 公司开发的二次光学管理系统首先成功应用于公司大功率LED路灯照明产品。道路照明的情况比较复杂,公司针对不同的道路类型、不同的路宽、不同的灯间距、不同的灯高、不同的布灯方式以及是否有中央隔离带等各种不同的情况开发出不同的光学系统,形成了涵盖对称和非对称等照明方式的全系列配光方案,可以满足各种路况下的道路照明要求。热管理技术:公司领先的热管理技术体现在封装级、模组级和整灯级三个层面。在封装层面,公司针对中低功率LED 芯片封装中普遍采用的粘胶封装方式在大功率LED 芯片封装中热传导效率方面的缺陷,自主开发了支架和芯片之间的共晶封装技术,显著提高了热导系数,保证了公司光源封装技术的先进性。在模组层面,目前只有本公司等少数企业可以实现如何解决封装完毕的LED 光源组合成为灯具的过程中产生的导热散热障碍。从接触热阻看,公司在2010 年第四季度成功研制出模组层面金属熔焊导热技术,较好的解决了接触热阻过高的关键点,使得上述三方面障碍得以有效解决。在整灯层面,公司提出的栅栏状阵列技术方案,改变市面上一般产品的对流风路,将整灯侧边对流分散为模组侧边对流,从几条风路增加到几十条风路,使得散热风流就近作用于LED 光源,降低热岛效应,有效的提高了热管理效率。

    要点九:创新优势-产品及解决方案 公司在介入LED 照明产业之初就确立以大功率LED 路灯、隧道灯为切入点渐次介入各通用照明和专业照明应用领域的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并制定了以产品和解决方案的创新优势来确立市场领先地位的发展战略。2008 年,公司研制的大功率LED 路灯被科技部等六部委确定为国家重点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不断进行产品的升级,至2010 年中期,公司以LED 路灯、隧道灯为主的大功率户外照明产品的技术架构平台已经从第一代升级到第三代,基于新一代平台开发的系列大功率LED 路灯、隧道灯、泛光灯、广告灯等产品采用了模块化结构、插件式拆装、无热岛效应的散热方式,产品创新优势更加明显。

    要点十:重大合同 2011年12月,公司与广州吉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署《协议书》,协议规定勤上光电独家负责吉彩公司所取得的经新华通迅社授权的广东省内所有《新华频媒》LED 显示屏系列产品生产和安装。吉彩公司计划五年内向本采购显示屏150,000万元人民币,每年采购金额为30,000万元人民币,每年预计采购金额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4.32%,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各年度具体采购金额会受到项目总体实施进程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要点十一:中标清远市区LED路灯节能改造服务采购项目 2012年10月,公司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清远市区LED路灯节能改造服务采购项目。项目所涉及4.6万盏路灯及相关配套服务,全部由南网能源向公司直接采购,采购金额预计约9,000万元人民币,支付期限拟在2013年度全部完成。此次中标清远LED节能改造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广东省LED照明领域的市场份额,巩固公司的品牌影响力以及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该项目的执行期限较长,项目的履行对公司2012年的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2013年及未来几年的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要点十二:中标广百集团LED照明示范工程项目 2012年10月,公司和广东贝加节能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LED产业项目之广百集团LED照明示范工程项目,中标金额约为1.6亿元人民币。此次中标广百LED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广东省LED照明领域的市场份额,巩固公司的品牌影响力以及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该项目的执行期限较长,项目的履行对公司2012年的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2013年及未来几年的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要点十三:募资投向-LED户外照明与景观照明项目 项目总投资20,338.14万元。本项目将建设封装车间、压铸车间、注塑车间、CNC车间、装配老化车间,形成从光源封装到主要元配件加工、成品装配、老化检验等从封装到灯具制造全过程的自主制造能力,项目设计产能为年产LED路灯99万套,LED隧道灯12万套,投光灯15万套。本项目达产第一年的盈亏平衡点为40.50%,表明项目在达到预计收入的40.50%以上即可实现盈利。

    要点十四:募资投向-LED室内照明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14,111.95万元。由于公司现有室内照明产品的产能已经不能满足市场需求,为了配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抢占室内照明市场先机,公司计划建设新的LED室内照明生产体系,打造包括压铸、注塑、机加工、封装和灯具装配在内的完整的LED室内照明产品制造单元。项目设计产能为年产LED节能灯管220万盏,LED球泡110万盏,LED筒灯75万盏,吸顶灯25万盏。该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拥有更先进的生产设备,工艺水平也将得到显著提升,从而使公司有能力为客户提供技术含量更高、更加符合客户个性化需求的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

    要点十五:拟清远高新区投资5亿扩张主业 2013年11月,公司与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意向性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公司拟在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自筹资金投资5亿元,进行土地购置、厂房建设及LED道路照明、LED显示、景观照明、商用照明、家居照明、太阳能、风能应用、特种照明等产品生产。初步规划用地面积为150亩。

    要点十六:募资投向-LED照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7,660.14万元建设目标是构建LED封装及照明技术的系统化研究平台。通过组建专业实验室、构建整个LED封装及照明系统的研发体系,对LED封装及照明的相关技术进行前瞻性研究以及产品开发,可以为公司的LED照明产品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及应用研究。同时,通过系统研发平台的建设,完善公司在LED照明的规划、设计、实施、优化等方面上的产品架构及解决方案的开发,丰富公司在标准化、模块化设备及解决方案上的产品序列。本研究项目的建设,将使公司始终保持技术领先优势和持久创新能力,为公司产品占据有利的市场份额、拓展国际市场、提升产品的品牌影响力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项目完成后,将为企业建立起完善的基础性、前瞻性产品和技术研究、开发和创新体系,进一步增强企业产品和技术持续的自主研发创新能力,而且,通过技术跟踪研究,将可以有效保证公司技术的先进性,通过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的研究,将进一步缩短产品开发和生产周期,提高产品质量,从而有效提高公司竞争力,促进企业规模化发展。

    要点十七:募资投向-公司营运管理中心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4,223.10万元,房屋租赁及装修费用1,745.00万元,流动资金1,550.00万元,信息平台建设费用928.10万元本项目计划在公司本部建立营运管理中心总部,并在沈阳、天津、济南、西安、南京、成都、武汉、南昌八个城市设立营销管理中心,场所拟通过租赁方式解决,建设全国性的营销管理平台。通过整合销售管理、客户服务、工程设计、产品展示、物流配送等功能,公司将依托区域运营管理中心发展代理商,并实现对经销商、合作企业和用户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巩固和提升公司在全国市场的品牌形象。

    要点十八:股东回报规划 2012年7月,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未来三年内,公司股利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三种。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应当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当年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将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2012-2014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九:控股股东增持 2012年12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股份620,572股,成交均价9.15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勤上集团计划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不超过六个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增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最低增持股份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

    要点二十:定向增发 2014年7月,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旭亮非公开发行4033万股,发行价格为12.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9605.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发行完成后,李旭亮和温琦夫妇合计持股比例由28.05%增至35.05%,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表示,本次发行拟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增加公司的自有资金,壮大公司的资本实力,改善公司的股权结构,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以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为公司顺利实现战略布局提供资金支持,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同时,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旭亮先生看好本公司的发展前景,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增持公司股份,巩固实际控制人地位,以利于公司的控制结构稳定和长期发展。

    要点二十一:自愿锁定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旭亮先生和温琦女士、东莞市合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李淑贤、梁金成、莫群积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0家机构股东及刘亿、何炎坤、陈少芬、盛春林、林茂玉、陈俊岭、梁开平、李建宏、张振华、陈锐强、毛晓斌、黄冠志、李明官、冉慧霞、冯明康、李霖君、周海昌、吴超、林江、庄玉冰、张博、崔俊贤、罗毅、魏萍、沈清全、詹苏华、区苑璧、李玉荣、翁君、王勤荣、纪荣军、何镜清、苗波、张凤兰、孙召利分别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杭州尚泰永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叶林茂、黄炯、郭小燕、罗念槽、田苗、王小平、石东明、李秋堡、叶少勇、章道波分别承诺:若发行人在2011 年12 月30 日之前刊登招股说明书,则自持有发行人股份之日起(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2010 年12 月30 日为基准日)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发行人在2011 年12 月30 日之后刊登招股说明书,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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