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翔股票行情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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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一:所属板块 深成500板块,预亏预减板块,宁波板块,腾安价值板块,中证500板块,证金持股板块,浙江板块,汽车行业板块,社保重仓板块,长江三角板块,融资融券板块。
要点二:经营范围 汽车非金属类(主要为橡塑类)零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发动机附件系统、底盘系统、电器及空调系统、内外饰件系统等。公司成为一汽大众、一汽轿车Audi A6(奥迪A6)、Mazda(马自达M6)、Jetta(捷达)、红旗等中高档轿车的消声器和催化转换器系统供应商,以国内OEM市场为主。
要点三:汽配等主业突出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和特种专用改装车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属汽车制造行业。公司是上海大众,上海汽车,一汽大众,一汽轿车,上海通用,天津一汽丰田,东风日产,沈阳华晨金杯等国内汽车制造商的主要零部件供应商之一。公司主要产品是汽车内外饰件,主要配套车型包括“帕萨特领驭”,“奥迪”,“君越”,“斯柯达”,“荣威”“皇冠”,“锐志”,“卡罗拉”,“天籁”,“马自达”,“桑塔纳”,“捷达”“POLO”,“赛欧”,“中华”等。
要点四:业务拓展 公司收购长春消声器厂后,成为一汽大众,一汽轿车Audi A6(奥迪A6),Mazda(马自达M6),Jetta(捷达),红旗等中高档轿车的消声器和催化转换器系统供应商,实现了公司从非金属零部件向金属零部件领域拓展的转变。在此基础上组建的长春华翔轿车消声器有限责任公司(占90.23%),2010年对合并报表净利润贡献15384.37万元。
要点五:设立合资公司 2012年9月,公司与德国Helbako GmbH共同出资400万欧元,在上海设立合资公司——上海华翔哈尔巴克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280万欧元,占注册资本的70%。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400万欧元,经营范围为汽车电子产品及汽车电子系统的设计、制造、销售。公司制订了未来5年的发展规划,准备在从2011年开始的5年内,实现销售规模、净利润快速增长,跻身国内汽车饰件行业前三名(盈利),在亚洲、美洲、欧洲完成全球化的战略布局,成为国际化专业汽车零部件公司。为实现这一目标,产品转型升级是公司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合资公司的成立标志着公司正式进入汽车电子行业,为实现企业既定战略迈开了坚实的一步。
要点六:投资收益 长春佛吉亚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华翔轿车消声器公司参股49%的子公司,该公司主营汽车排气系统的开发,设计和生产,2010年该公司净利润为18691.8万元。富奥汽车零部件公司为公司持股49%的参股公司,公司成立于07年12月,注册资本10亿元,2010年净利润为78270万元。(09年末公司完成以3.36亿元出让富奥公司29%股份,仍持有20%股权)
要点七:跨境收购公司 2011年11月,公司将通过全资子公司NBHX Automotive System GmbH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NBHX Automotive Decorative Trims System GmbH,出资1870万欧元收购Sellner GmbH和IPG Industrieplast GmbH的资产和业务。为保证所收购资产、业务的完整性,出资260万欧元收购美国 Sellner Corporation全部股权,同时出资不超过 600 万欧元收购捷克 WechCHEB,spol.sr.o.公司全部股权。
要点八:外资合作A 公司与德国Schefenacker公司签定合资经营合同,以5000万元共同设立宁波胜维德赫华翔汽车镜有限公司,占50%,主要从事汽车镜,加油小门,车门外手柄,汽车电器及汽车组合仪表的开发,制造以及提供售后服务。2010年对合并报表净利润贡献539.18万元。
要点九:外资合作B 2011年2月公司与德国Schlemmer Gmbh company出资50%设立合资公司宁波诗兰姆新能源和节水滴灌系统公司。新公司将致力于太阳能加热和交换系统以及波纹滴管节水灌溉系统业务,Schlemmer公司将投入全部相关技术,宁波华翔将致力于相关市场的推广和开发。合资公司业务将立足中国大陆,中外股东同意将就上述业务共同开发市场巨大的中东,东南亚和中北亚市场。德国Schlemmer公司是一家汽车线路保护系统,新能源和节水节能系统领域的专业制造公司。2011年4月在河北,甘肃建立了两个示范区。
要点十:宁波井上华翔 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井上华翔汽车零部件公司(占50%)与奇瑞汽车公司签定汽车零部件开发协议,井上华翔将为奇瑞汽车某款新车型提供包括仪表板总成,副仪表板总成,门护板总成,立柱护板总成等在内的整车内饰总成设计,标志着公司已逐步从汽车零部件单一生产商向设计,研发,生产综合供应商转变。井上华翔2010年净利润贡献为4147.16万元。
要点十一:非公开发行 2010年4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7340万股(11.88元/股),募集资金8.72亿元,投向于以下五个项目,内饰件总成东北生产基地项目3.91亿元,预计可实现年平均销售收入53680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7578.40万元,轿车仪表盘支架和前后保险杠支架生产线1.88亿元,预计可实现年平均销售收入31767.5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7215.30万元,轿车座椅头枕,座垫项目1.21亿元,该项目可实现正常年销售收入(含税)为20250万元,利润总额为4206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5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1亿元。
要点十二:变更募投项目 2011年9月公司将原计划募集资金实施“轿车座椅头枕、坐垫项目“改为年产15万套汽车高档复合内饰件(胡桃木)增资技改项目”。公司计划运用公司在浙江省象山县象西工业区已建厂房,改造后引进汽车高档复合内饰件(胡桃木)生产线2条。项目总投资15,259.02万元,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22,500万元(不含税),年利润总额5,736.98万元。新项目主要客户定位为宝马、大众等公司境内外工厂。
要点十三:对外投资 2013年5月,(1)公司持股50%的宁波胜维德赫华翔汽车镜有限公司出资8076万元在重庆市西彭园区设立“重庆胜维德赫华翔汽车镜有限公司” ,通过在主机周围设立配套工厂,有利于更好地服务客户,有利于增强从主机厂获得新订单的能力;(2)公司与安通林(上海)达成意向,同意双方合资企业——公主岭安通林华翔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出资不超过1521万元人民币,收购安通林位于沈阳铁西为宝马沈阳工厂提供顶棚产品模块组装的JIT车间的资产、业务和人员。沈阳铁西JIT顶棚模块组装车间的并入,有利于完整为宝马配套的顶棚业务,能进一步为主机厂提供较好服务,同时顶棚模块组装所产生的效益也将给公司带来较好的收益。(安通林集团,是全球最大的汽车内饰件生产商之一, 在设计、研发和生产汽车车顶系统,车门系统及顶棚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经验,产品主要为大众、BMW、Benz、Ford、Nissan等世界知名整车制造商配套。)
要点十四:股权收购-德国HIB Trim Part Group 2013年4月,公司将通过全资孙公司——“NBHX TrimGmbH”,出资 3420 万欧元(人民币2.7亿元)收购 HIB Trim的全部股权。公司通过此次交易将增加金属、石材和碳纤维等材质表面饰件生产能力,丰富产品种类,提升公司木制内饰件业务的技术研发能力。
要点十五:轿车门内饰板总成项目 09年7月将募集资金项目“轿车顶棚技改项目”变更为“年产15万套轿车门内饰板总成项目”,公司计划运用吉林省公主岭市范家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河工业园已征土地新建生产车间,引进轿车内饰板总成生产线,项目总投资5500.8万元,项目达产后,可实现15万套轿车门内饰板总成产品的生产能力,年平均销售收入13800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1970万元,年平均增值税660万元,年均投资收益率36%,投资回收期3.48年。2010年实现效益-76.75万元。
要点十六:参股公司参与ST盛润重组 2010年10月盛润与富奥汽车零部件(公司持有20%股权)签订重组意向书。本次重组拟采取由盛润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进行,合并完成后,盛润继续存续,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资格将注销,其全部业务,资产与负债转由本公司承继。经审计,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56.14亿元,实现投资收益1.38亿元。
要点十七:长春佛吉亚扩充独家经营权涉及区域 2011年5月控股子公司长春华翔参股49%的长春佛吉亚扩充独家经营权涉及区域:由一汽大众和一汽轿车长春工厂扩充为一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的配套业务,在除山东,海南以外的中国地区的排气系统业务,长春佛吉亚拥有独家经营权,即在现有客户基础上,目前新增一汽集团在成都,佛山,柳州,天津的工厂,关于中国东北地区(黑龙江,吉林,辽宁)内现有主机厂的排气系统业务,长春佛吉亚拥有独家经营权,即在现有客户基础上新增一汽丰田,华晨宝马,华晨汽车,沈阳通用,哈飞汽车等整车厂,长春佛吉亚可以在华北地区除现代汽车及商用车外的整车厂拓展业务。长春佛吉亚2010年实现销售17.9亿元,为宁波华翔实现投资收益8450.27万元,占当年净利润的20.11%。本次合作协议签定后,长春佛吉亚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将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在合作协议中新增由长春佛吉亚独享区域和客户范围内,外方供货或已取得的订单,中外双方目前正积极商谈转移生产事项,若转移成功,将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要点十八:回购股份 2012年3月,为了维护公司资本市场形象,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进一步提高股权集中度,公司拟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11亿人民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计划分两期回购,第一期回购:股价不高于7元/股,使用资金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进行回购,预计可回购7,143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2.91%;第二期回购:在第一期5亿元资金使用完毕且股价不高于6.5元/股的前提下,再追加使用6亿元人民币进行回购,预计可回购9,231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6.69%。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