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孚色纺股票行情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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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一:所属板块 预盈预增板块,安徽板块,化纤行业板块。
要点二:经营范围 纤维、纱线、面料等纺织品、印染品的制造、进出口贸易;棉花的种植、加工、销售;纤维及纺纱技术研究、色彩设计、信息咨询;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及配件和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公司从事经营范围包括纺织品、针织品、印染品、服装及其相关产品的制造和销售等。是新消费升级行业的受最大收受益者之一,是安徽省纺织龙头企业,主营产品纱线和坯布位于纺织行业产业链的中上游。
要点三:定向增发收购资产 09年6月完成以9.33元/股,通过非公开发行13511.1万股普通股为对价,认购深圳市华孚进出口有限公司,江西华孚纺织有限公司,浙江金棉纺织有限公司和浙江缙云华孚纺织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100%股权。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改变,由目前的坯布,坯纱的生产与销售转向色纺纱的生产与销售。
要点四:色纺项目 2010年12月公司完成以23.5元/股非公开发行4255.32万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9.8亿元用于新疆五家渠12万锭色纺纱项目总投资7.48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6.2亿元,建设进度约需2年,正常生产年均销售收入77241万元,正常生产年均所得税后利润10509万元,浙江上虞8万锭半精纺纱线项目总投资5.09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3.6亿元,预计2011年10月全面投产,正常生产年均销售收入66100万元,正常生产年均所得税后利润10374万元。2011年中报未披露项目进展。
要点五:地域和资源优势明显 公司所在地淮北市是华东能源,电力输出基地,燃料,动力供应充裕,价格较低,同时还是我国棉花主要产区,主要原材料棉花和纱线等来源丰富,成本较低,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要点六:参股金融 公司对徽商银行的投资1000万元,比例占徽商银行注册资本的0.17%,徽商银行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第一家由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合并重组成立的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徽商银行注册资本25亿,下设总行营业部以及10家分行,拥有网点180个,在职员工近3400人。
要点七:退城进区 2012年5月,公司与淮北市经济开发区签署了《投资意向书》。依据《投资意向书》,为积极响应淮北市政府关于“退城进区”及推动淮北市纺织产业提升,加快华孚色纺在淮北地区的发展,公司同意响应淮北市政府关于“退城进区”的政策,拟同意将位于淮北市濉溪路庆相桥南的厂址搬迁至淮北市经济开发区,并拟投建50万锭及纤维加工、物流、科研及配套规模的淮北华孚色纺工业园,预计投资总额不超过 25.8 亿元。新建项目将享受淮北市招商引资政策,原企业用地拍卖后享受淮北市人民政府“退城进区”的有关政策。本项目若能顺利推进,除有利于公司实现产业升级外,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有关“退城进区”政策能获得拆迁补偿。
要点八:股权激励 2011年7月,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1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预定27.77元/份)。首次授予904.02万份,预留95.98万份,涉及股票通过定向发行发行作为股票来源。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四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激励计划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日内按40%:30%:30%的行权比例分三期行权。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自该部分期权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可行权日内按50%:50%的行权比例分两期行权。行权条件:2011-13年相对于2010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6.61%,39.72%,67.7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10.5%,11%。
要点九:股东回报规划 2012年7月,公司制订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年)。未来三年内,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一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水平与经营发展计划制订,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要点十:股东增持 2013年7月,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强烈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华孚控股有限公司于7月22日以4.7672元/股的价格通过二级市场累计增持购入了公司的1,500,00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0.18%。并根据市场情况陆续增持公司股份下限不低于1,000,000股,上限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
要点十一:股权激励计划 2014年3月,公司拟向所有激励对象授予3,000 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83,299.2573万股的3.60%。其中,首次授予2,7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总数的90%,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数的3.24% ,预留300 万份。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价格为4.43元。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首次授权日起48个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首次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在行权期内按40%、30%、30%的比例分三期行权。业绩考核标准为:以2013 年为基准年,2014至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20%、30%;2014至2016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0%、4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