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安环境股票行情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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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一:所属板块 机械行业板块,低碳经济板块,股权激励板块,深成500板块,预亏预减板块,地热能板块,中证500板块,证金持股板块,美丽中国板块,浙江板块,核能核电板块,太阳能板块,长江三角板块,融资融券板块。
要点二:经营范围 制冷通用设备、家用电力器具部件、金属材料的制造、销售和服务,暖通空调工程的设计、技术咨询及系统工程安装;机械工程、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的技术研发与技术咨询;机器设备及自有房屋租赁;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各种电制冷式中央空调主机及末端设备的上市公司,是中央空调国家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首批"高新技术研发中心"。拥有一所中央空调研究院、一个拥有四套国家认可的检测装置的产品性能检测中心、两条日本钣金加工生产线、一条钣金清晰与磷化处理生产线。
要点三:重大并购-增资遨博科技 2015年6月10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6月8日与签署增资协议,拟出资6000万元认购遨博(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遨博科技”)新增注册资本142.86万元,占其增资后注册资本的22.22%。
要点四:定向增发-募资20亿 多机构捧场 2015年4月20日发布定增预案,公司拟以11.52元/股,非公开发行17361.11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0亿元,拟用于制冷配件自动化技改项目、微通道换热器建设项目以及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方案,公司此次募投项目为:制冷配件自动化技改项目(2.27亿元)、微通道换热器建设项目(2.16亿元)、偿还银行贷款(10亿元)及补充流动资金(5.57亿元)。其中,制冷配件自动化技改项目将使公司绝大多数制冷配件的生产由人工方式升级为自动化和智能化方式;而微通道换热器项目则有利于公司逐步做强商用领域元器件,对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和盈利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要点五:非公开发行 2011年1月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不低于22.83元/股,限售期12个月),募资总额不超过10.5亿元投向可再生能源供热(冷)系统建设项目5亿元,建成后正常经营年份销售收入25,650万元,正常经营年份利润15,066万元,核电站暖通系统集成项目4亿元,建成后正常经营年份销售收入40,840万元,正常经营年份利润18,661万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扩(改)建项目总投资11176万元,利用募资10000万元。
要点六:多晶硅项目 09年11月投资18.82亿元建设年产3000吨太阳能级多晶硅项目,通过成立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盾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暂名)的方式实施,项目公司主要经营太阳能级多晶硅生产和销售业务,项目建设期:2年,项目投资回收期(计划于2011年第三季度投产):5.33年,项目效益:正常年份销售收入107692万元,平均年总成本75583万元,平均年利润总额31072万元。
要点七:核级冷水机组优势 2010年核电空调业务大幅拓展,截止年底,已累计中标国内已建和在建的13个核电站中12个核电站的20个项目,产品覆盖面也不断扩大,继取得核级冷水机组国内绝对优势地位后,产品系列囊括了水冷,风冷,组合式空调,柜机,风机盘管和恒温恒湿机等。2010年7月公司被中广核确定为LOT15Bb标段,防城港LOT12C项目,大亚湾外围冷水机组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人民币4022.63万元。预计于2010年10月份开始陆续交货,18个月内完成供货。
要点八:重大合同-供热项目 2012年6月,公司与山西省原平市人民政府签订《原平市可再生能源城市集中供热项目合作协议书》,协议标的为在原平市城区及周边投资建设可再生能源供热站及配套管网,利用中电投山西铝业有限公司工业余热回收技术解决城市供暖问题。工程建设规模为建筑面积600万m2的建筑供暖,建设周期2012-2016年,分步分块建设,其中一期完成供热面积200万m2,至2016年根据所辖经营区域内可供热建筑建成情况陆续分期完成总计600万m2的可供热建筑面积,计划投资额为4.8亿元人民币。项目采取BOT方式运作,运营期30年(不含建设期)。本协议自具体项目投产开始产生收益,并在特许经营期内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有持续的积极影响。
要点九:签订5亿鹤壁市供热协议 2012年6月,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近日与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签订《鹤壁市老城区集中供热项目框架协议书》,协议计划投资额5亿元人民币。标的为在鹤壁市老城区利用同力电厂发电余热投资建设供热站及配套管网,利用工业余热、废热、城市污水废热等可再生能源解决城市供暖问题。工程建设规模不小于600万m2建筑供暖,建设周期2012-2016年,分步分块分三期建设,其中每一期完成供热面积200万m2。项目采取BOT方式运作,即由天津节能负责投资建设,以特许经营期内收取供暖费、入网配套费的形式收回投资,运营期为30年(不含建设期)。本协议自具体项目投产开始产生收益,并在特许经营期内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有持续的积极影响。
要点十:重大合同1 2012年4月,公司与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政府签订《定州市可再生能源城市集中供热项目合作协议书》,协议主要内容为在定州市城区及周边投资建设再生能源供热站及配套管网,利用工业余热、废热、城市污水废热等可再生能源供热站及配套管网,解决城市供暖问题。工程建设规模不小于建筑面积1000m2,建设周期2012-2016年,分步分块建设,其中2012年完成建筑供热面积200万m2,2013年完成建筑供热面积300万m2,2014年完成建筑供热面积200万m2,2015年完成建筑供热面积300万m2,2016年完成其余可供热建筑面积。计划投资额15亿元人民币。本协议自具体项目投产开始产生收益,并在特许经营期内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有持续的积极影响。
要点十一:重大合同2 2012年6月,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与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政府签订《莱阳市可再生能源城市集中供热合同》,计划投资额5亿元人民币。合同标的为:在莱阳市富水路以西城区及整个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可再生能源供热站及配套管网,利用莱阳市工业余热、废热、城市污水废热等可再生能源解决城市集中供暖及工业供汽。工程建设规模为不小于500万平方米的建筑供暖及工业供汽,建设周期2012-2014年,分步分块建设,其中一期完成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二期完成供热面积350万平方米。该项目模式为:采取BOT方式运作,即由天津节能负责投资建设,以特许经营期内收取供暖费、工业生产用蒸汽供应费、入网配套费及供暖补贴资金的形式收回投资。运营期限为:自天津节能第一个可再生能源热源站建成并正式供热开始计算,运营期30年(不含建设期)。该合同自具体项目投产开始产生收益,并在特许经营期内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有持续的积极影响。
要点十二:重大合同3 2012年7月,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近日与山西省永济市人民政府签订《永济市冷凝热利用及供热管网BOT工程合同书》,计划投资额37718万元人民币。该合同标的为在包括永济市中心城控制区、水源保护区、城东工业组团共计约19.5平方公里范围内,采用漳泽电力蒲州发电分公司2×300MW发电机组作为热源,并独家使用境内工业废水源、污水源、补充及应急备用水源等可再生能源资源投资建设冷凝热利用及供热管网工程,建设施工周期为2年。该合同自具体项目投产开始产生收益,并在特许经营期内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有持续的积极影响。
要点十三:光伏电力公司 2010年4月在内蒙古投资成立盾安光伏电力公司,电站安装容量为10MW,使用多晶硅发电,年均发电量1633.48万KWh。项目建成后并网第1年即可达到设计发电能力,每年实现营业收入2388.87万元(按1.4元/KWH计),预计第8年开始产生盈利,正常盈利年份年总成本91.33万元,年利润总额1850.82万(含CDM资助)。项目总投资为2.14亿元,其中建设投资21378.29万元,单位造价21426.6元/KW。
要点十四:设立全资子公司-甘肃盾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为了进一步向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能源发展战略方向转型,公司拟投资设立甘肃盾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并通过该公司在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投资15075.79万元,建设10MW光伏电站项目。预计项目建成后并网第1年即可达到设计发电能力,每年实现营业收入1,457.62万元(按含税电价1元/kwh计),预计第8年开始产生盈利,正常盈利年份年总成本110.36万元,年利润总额1347.26万元。
要点十五:发展冷链产业和进入国内污水源热泵市场 2010年4月,公司与泓宇(杭州)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决定共同投资设立浙江盾安冷链系统有限公司。公司出资27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0%。另,公司受让现有股东付卫亮,郝炜及吴广旭分别持有的太原炬能45.6%,5.7%及5.7%的股权完成后,盾安环境与付卫亮,郝炜,吴广旭分别以现金3534万元,2132.8万元,266.6万元及266.6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累计投资6200万元占57%)。
要点十六:设立全资子公司-芜湖盾安中元自控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为了在扩充自身产能的同时,抢占安徽这一新兴家用空调生产基地的市场先机,并对现有市场布局进行优化。公司拟投资44072万元设立芜湖盾安中元自控有限公司实施制冷配件产业之家用空调及压缩机配件生产项目。本项目达产后,设计产能为年产3000万只截止阀、3000万只家用空调压缩机用储液器和200万套家用空调系统集成管路组件。项目建设期1年,正常年度销售收入103570万元,年总成本费用93903万元,年利润总额9206万元。
要点十七:设立盾安技术公司 2012年4月,公司拟在浙江省临安市青山湖科技城设立全资子公司盾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要经营人工环境设备\部件及系统集成研发;可再生能源利用;新能源、光伏材料、部件和光伏系统研发、光伏建筑一体化等。设立后实施产业新技术研发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4,0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00万元,建设期2年。通过项目实施,公司将建成服务于所有产业板块、面向产业前沿尖端技术的研发基地,有利于公司实现新兴科技与新兴产业的深度融合,加速研究与产业应用集成的研发价值链的形成。
要点十八:拟向两全资子公司共增资4.7亿 2013年12月,公司拟向两家全资子公司增资,共计增资4.7亿元。其中,公司拟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向盾安节能增加注册资本4.2亿元,增资后,盾安节能的注册资本由1.8亿元增加至6亿元;同时拟以自有资金以货币出资方式向芜湖中元增资5000万元,增资后,芜湖中元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1亿元。公司表示,本次对盾安节能和芜湖中元的增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可再生能源利用市场,降低全资子公司的财务费用,有效控制成本,提升企业经营质量。
要点十九:股权投资 截至2010年年末公司持有海螺型材(000619)3395万股,投资成本1.67亿元,期末公允价值3.34亿元。
要点二十:可再生能源合同A 2011年1月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太原炬能再生能源供热有限公司(投资6200万元占57%)与山西省平定县人民政府签订《平定县可再生能源集中供热(冷)项目合同》,合同总投资额10亿元。合同采取特许经营,采用BOT运营模式,自投产供热开始,特许经营期30年。合同从2011年度开始形成收入,估算新增营业收入5600万元,利润3148万元。
要点二十一:可再生能源合同B 2011年6月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近日与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政府签订《山东省庆云县可再生能源供热合同》,总投资额11.2亿元人民币。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政府确认天津节能可通过BT,BOT,BOO等多种模式建设可再生能源供热系统,若采用BOT,BOO合同模式,则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授予天津节能在山东省庆云县利用可再生能源供热特许经营期不少于30年的独家经营权利,并以政府文件形式授予天津节能供热特许经营权。本合同自具体项目投产供热始产生收益,并在特许经营期内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有持续的积极影响。
要点二十二:可再生能源示范基地 2011年2月公司出资11160万元(占62%)设立盾安天津节能系统公司。项目立足天津以污水源热泵技术为核心,以城市原生污水源,工业废水和余热等为主要热源的可再生能源供热制冷系统工程,建设总供热制冷面积500万㎡。项目总投资5.4亿元,建设期3年,正常年度销售收入1.43亿元,利润总额8370万元。公司将利用天津的影响力,把盾安节能打造成公司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管理和示范基地,从而取得领先优势,符合公司产业转型升级战略的需要,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要点二十三:多晶硅行业准入条件 工信部2011年1月制定《多晶硅行业准入条件》,规定多晶硅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地政策及行业发展规划,新建和改扩建项目投资中最低资本金比例不得低于30%。新建太阳能级多晶硅项目每期规模大于3000吨/年,半导体级多晶硅项目规模大于1000吨/年。今后,新建项目生产占地面积要小于6公顷/千吨,太阳能级多晶硅还原电耗到2011年底前小于60千瓦时/千克。
要点二十四:税收优惠 子公司浙江盾安机械有限公司,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浙江盾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3年, 优惠期为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按15%的比例缴纳所得税。
要点二十五:股权激励(2012年12月调整) 2012年12月,由于201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票期权数量由1,285万份调整为2,570万份,价格由18.35元调整为8.98元。确定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数量为26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4.1元。行权条件为:09年度至N年度、09年度至N+1年度、09年度至N+2年度、09年度至N+3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2%且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要点二十六:董事长增持1 2011年12月,公司董事长周才良先生于26日以平均9.04元/股的价格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购入了本公司392,000股股票。本次增持后,周才良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89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3%。周先生基于对本公司长期发展前景的看好,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
要点二十七:董事长增持2 2012年9月27日,公司董事长周才良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397,485股,平均价格8.81元/股。2011年12月26日,周才良先生增持公司股份392,000股,平均价格9.04元/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周才良先生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含前次及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
要点二十八:重大合作-与中国核电工程签订合同 2015年10月20日晚间公告称,公司近日与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中国核电”)签订了《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核岛通风空调设备供货合同变更协议》,该协议为2012年5月8日签订的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核岛通风空调设备供货合同的补充合同,合同新增项目采购金额为7269.70万元。 盾安环境表示,2012年5月公司成功中标田湾核电3、4号机组核岛通风空调设备供货合同,该项目是2011年后我国核电领域的第一个HVAC总包项目。鉴于项目建设需要,并综合考虑核电机组安全性、可靠性和先进性的因素,项目新增或提高了部分设备的采购量和技术要求,此次合同共新增采购金额。此次合同加深了公司与中国核电的合作,也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核电暖通系统领域的市场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