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金环股票行情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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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金环(000615)公司是做什么的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资料
  • 公司简介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立足化纤,超越化纤”的发展战略,公司不断发展壮大,主营业务形成了化纤、房地产业并举的有利格局。   化纤主业辖有长丝一厂、长丝二厂和制浆厂,是国内漂白粘胶长丝和浆粕的主要生产企业,现有年产1.5万吨粘胶长丝、5000吨玻璃纸、3.5万吨化纤浆粕、1.5万吨精制棉的生产能力,主导产品金环、银环牌粘胶长丝、浆粕、精制棉、玻璃纸是纺织、化工工业的优质原料和包装材料,能按照客户的要求生产不同规格的产品。其中银环牌粘胶长丝属国内名牌,主要质量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品畅销全国各地及韩国、印度、巴基斯坦、越南、土耳其等国。   房地产主业利用公司本部所在地的信息、资源优势,选择地理位置优越的市中心地段开发地产项目,通过现代的开发理念,打造名优品牌,其开发的泰跃朝阳项目荣获“2005中国城市标志名盘奖”荣誉称号。
  • 所属地域湖北省
  • 涉及概念 参股券商
  • 核心题材

    要点一:所属板块 湖北板块,化纤行业板块,参股券商板块。

    要点二:经营范围 粘胶纤维、玻璃纸(含食品包装用)制造销售(有效期至2013年5月19日),精制棉、化纤浆粕生产与销售(不含籽棉和皮棉等棉花制品)、绣花线(含坯布)生产与销售;纺织机械设计制造;化纤产品生产技术咨询;对实业投资(不含国家限制投资的行业);批零兼营通信产品(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黑色金属、建筑材料、针纺织品、纺织原料;棉短绒收购,房屋租赁;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限制或禁止企业经营的货物及技术)。公司是国内首批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企业。主营业务形成了化纤、通信、房地产三业并举的有利格局。是国内粘胶纤维的主要生产企业,产品门类齐全,畅销国内外。

    要点三:京汉置业作价16亿借壳 2015年3月13日公告称,公司拟以8.30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1.79亿股购买京汉置业100%股权。交易完成后,京汉置业将实现借壳上市。根据公告,此次交易标的预估值为15.75亿元,扣除评估基准日后京汉置业100%股份对应的0.8亿元现金分红,交易标的预估作价为14.95亿元。湖北金环拟向京汉控股、合力万通、关明广、曹进、段亚娟、袁人江、田保战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拥有京汉置业的控股权,田汉为京汉置业的实际控制人,也是湖北金环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方承诺,京汉置业2015-17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4.8亿元,平均每年承诺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1.6亿元。

    要点四:化纤行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粘胶系列及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展战略是:立足化纤,超越化纤,辐射全国,接轨国际。公司化纤产品受上游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影响较大,同时,随着国家对环保工作越来越重视,企业环保压力十分明显。2010年,公司化纤主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6495.59万元,营业利润-983.79 万元。

    要点五:房地产行业 2010年1月,子公司襄樊纯昊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9%)以1.04亿元拍得襄樊樊城区23247平米土地,规划用地条件:容积率为3.5,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出让年限: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襄樊纯昊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2010年,房地产主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52.58 万元,营业利润283.15万元。

    要点六:股权投资 09年11月,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计划运用的投资资金限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900万元。初始投资3485万元持有西山煤电,截至2010年末账面值3183万元,

    要点七:参股金融 初始投资3300万元持有长江证券1.20%股权,2010年末账面值10791万元,2010年损益168万元。

    要点八:工业用地 2010年3月,为了减少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同意由公司出资2742.71万元收购化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拥有的,现由公司租用的共计113386.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工业,使用年期41.8年,位于湖北省襄樊市樊城区,账面净值为985万元。拟由公司出资398.16万元收购湖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现由公司租用的共计16102.7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工业,使用年期45.19年,位于湖北省襄樊市樊城区,账面原值净值为35万元。(2011年5月股东大会同意终止收购)

    要点九:股东回报规划 2012年7月,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未来三年内,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还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配。公司若实现盈利,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积极推行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此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每个年度的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议公司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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