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煤电股票行情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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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一:所属板块 深成500板块,丝绸之路板块,中证500板块,证金持股板块,一带一路板块,甘肃板块,煤炭采选板块,西部开发板块,融资融券板块。
要点二:经营范围 煤炭开采、洗选、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王家山煤矿、魏家地煤矿、大水头煤矿、宝积山煤矿、红会第一煤矿、红会第四煤矿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机械产品、矿山机械、矿山机电产品、电力设备的生产、销售、维修;发电、供电、供水;普通货物运输;铁路专运线运营;煤炭地质勘查与测绘服务;工程测量;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矿配件、机电产品(不含小汽车)、五金交电的批发、零售;设备租赁(不含融资租赁);房屋租赁。(凡涉及行政许可或资质经营项目,凭有效期许可证、资质证经营)。公司拥有全国科技创新型企业王家山煤矿的优良资产。王家山煤矿位于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境内,主要从事煤炭开采、洗选及销售,其主要产品为弱粘结优质动力煤和民用煤。
要点三:靖煤入主 原第一大股东国营长风机器厂将所持有公司7405万股(占总股本41.63%)全部转让给靖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靖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已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甘肃省国资委持有其62.69%股权,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持有33.59%股权,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3.72%股权。
要点四:资产注入-煤矿资产 2011年11月,经公司与第一大股东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商,初步确定由公司收购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煤炭生产矿井及辅助生产等相关资产。公司股票自2011年9月9日起连续停牌,目前重组预案正在论证拟定之中。
要点五:资产重组-大股东资产注入 2011年12月,靖远煤电拟以16.36元/股的价格向控股股东靖煤集团发行约16,259.17万股股份,募集资金约26.6亿元,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购买靖煤集团持有的煤炭生产及与之相关的勘探设计、瓦斯发电等经营性资产,本次购买资产包括红会一矿、红会四矿、魏家地矿、大水头矿、宝积山矿、煤炭辅助生产单位(矿山救护队、水电处、租赁公司、供应公司、运销公司、培训处、信息中心)的相关经营性资产及其持有的洁能公司、勘察公司、晶虹公司、伊犁公司的全部股权。本次交易前,靖煤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47.11%的股份,交易完成后,靖煤集团将直接持有本公司约24638.5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约占72.37%,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要点六:定向增发-35亿元建热电联产项目 2013年7月,公司拟以不低于8.87元/股的价格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95亿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亿元用于白银热电联产项目和魏家地矿扩能改造项目。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期36个月。该项目总投资约30.87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27.79亿元。上述项目规划容量4×350MW,首期计划建设2×350MW超临界燃煤空冷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魏家地矿扩能改造项目拟通过扩能改造,将魏家地矿产能由目前的年产200万吨提高到年产300万吨。项目总投资6.22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6.22亿元。该项目完成后,公司年产能增加100万吨,占公司目前年煤炭销售量的10%左右。公司预计,白银热电联产项目全面投产后年燃煤需求量将接近200万吨,因而魏家地矿扩产项目的煤炭销售有充足的保障。
要点七:煤炭主业 公司以拥有的除银行短期借款及利息以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与靖远煤业拥有的王家山煤矿置换。王家山煤矿是靖远煤业的骨干生产矿井,位于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境内,主要从事煤炭开采,洗选及销售,年设计生产能力为180万吨,其主要产品为弱粘结优质动力煤和民用煤。王家山煤矿共含煤八层,其中可采煤层2层,保有储量28540万吨,自2004年至2034年可动用的可采储量为7620万吨,采矿权评估价值9939万元。
要点八:合资设立白银热电 2012年7月,公司与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在甘肃省白银市签署白银市热电联产项目出资协议,拟共同出资组建靖远煤业集团白银热电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并经营白银热电联产项目2×350MW超临界燃煤空冷热电联产机组。白银热电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额为49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70%。白银热电经营范围包括火力发电,电力供应,城市集中供热、供气等。预计该项目建成后消耗煤炭300万吨/年,通过此次投资,公司产业链得到延伸,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能力得到提高,同时公司煤炭销售得到一定保障。根据项目经济效益分析,该项目各项经济效益指标比较理想,预计投资项目建设投产后,会相应增加公司营业收入,提高盈利能力。
要点九:股改题材 大股东靖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承诺:靖远煤业持有的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2006年3月30日),36个月内不上市,承诺期满后,出售数量12个月内不超过5%,24个月内不超过10%,减持价格不低于6元/股。
要点十:股东回报规划 2012年7月,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年)。未来三年内,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盈利、现金流能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应积极推行现金分配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若实现盈利,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积极推行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此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每个年度的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